各位版友大家好
我最近跟女朋友吵架了,想請問女朋友說這樣的意思,我該繼續跟她討論這件事嗎?
雙重原因有點長請見諒...
始因:
星期日蔡依林在西門町開簽唱會.女友早上八點就去排隊,我中午先把寄放在我家的專輯
拿去給他,再去吃飯,游泳.
我正要去游泳時,女友表示簽唱會結束了,那既然我要去游泳,那她回家好了.在我的想
法就是他累了,想回家休息.我就載她去公館搭公車回家,一路上他悶悶不樂,我一直問
他怎麼了他卻堅持不說,就這樣回家了.這時大約三點半.
結果直到九點半,他都不回電話也不回訊息,還是我打給她室友才找到她的,他非常地不
高興,認為我該載他回家時留住他,或至少跟她說我會很捨不得她回家.也認為我不該九
點多才出來找他,應該要在發現她都不回電話時,就出門找他了.
又講到了放閃,最近朋友中有人在一起,他們放閃的IG被他看到,他覺得我都不會在臉
書上面放閃,他認為是不是我覺得他帶不出場.
我的觀點是,我完全不介意陪你,但是你想要什麼要跟我說,想要我陪直接說,想要我放
閃給大家,雖然我很討厭但我也可以做啊.
在我後來吵架途中直接臉書放閃之後,這件事情暫時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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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隔天,也就是今天,我們在她家睡午覺時,他看我手機.
發現我跟共同朋友抱怨這件事,我當時是很暴怒的狀態,用詞非常多髒話,雖然是短短的
(後來我直接打給朋友抱怨,不是用訊息)但是也看得出來,我當天的臉書放閃是在暴怒
狀態之下,後來的和好也只是我隱忍.(老實說我是真的不氣了)
結果剛剛就變成,她哭完道歉之後又在跟我生氣.
我跟他道歉我跟朋友抱怨的事情,也請他之後把心情,什麼的都跟我說
他回我:我不想說你不愛聽的話,而且我剛剛更加確認了這個想法
我不想聊這件事情了,就這樣吧.
想請問版友...我應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畢竟這次的吵架,應該說以往的吵架,都是因為溝通不良所造成,也不知道是女生的矜持
還是什麼的原因,他傾向於不告訴我她想要的東西.
我想讓她告訴我她想要的東西,但是這次好像又是反效果了
1.請問我該繼續盧他,跟他討論這件事?還是要等個幾天,冷靜過後當面再跟他說呢?
2.我該怎麼去說服他我的觀點呢?
3.他是怎麼會得到不想說我不愛聽的事情這個結論的呢?
三個問題麻煩版友解答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