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交往2到3個月、因為每次出去玩都會拍照。偶然我想標註他,確發現他fb不能被標記。
我生氣的點是他ex可以標記可以留言
為什麼我不可以。他理由是不想刺激ex
(分手一年了)
還有他認為我門還不穩定。
我們認識快半年了…
剛吵架是跨年他跟朋友約好一起到山上跨,3男3女。今天才告知我要一起睡
3男3女一起住他朋友家,我一個都不認試。ps:我睡眠品質很差需要安眠藥,他也知道,其他人都是他很熟的朋友,我一個都不認試
我提出了他沒先問過我,不尊敬我
Ps:我們大概2週見一次,他覺得我無理取鬧,省錢很ok,但難道不用先給我告知一下嗎?3男女同房
他們都高收,因為覺得老同學很棒
他覺得我很盧,真的是我的錯嗎?
不用先跟窩討論嗎?
他說我太盧,是我的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