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提醒注意這個人 (ID: ArrancarnNo4)

作者: senterla1 (聖德拉)   2015-01-02 09:45:31
本人是一家科技公司的法務,
這位版友(ArrancarnNo4)涉及誹謗罪遭人檢舉,
經查,其常於本BG版發言(詳查多篇),一下稱
自己交過多名女友含舞者女友,
並還稱舞者對方西斯很好,一下又稱約泡新手,如下:
但其實整個過程(從認識到約砲)都是按照我朋友教我的SOP來進行
所以我必須說,就算是小處男也是有可能有成熟的約砲手腕!
不過我覺得伊是騙汝的!就像我每次都跟女生說我的性經驗只有
2人而已而且我從來沒試過一夜情一樣
.......
.......
最近更於某版自稱律師,四處誹謗他人,遭訴如下:
http://prenewhuang88.pixnet.net/blog/post/251908849
經查,其發言常與人挑釁並已觸犯兩罪如上述網址,未免有
其他受害者,請大家注意提防。
提醒本版女性《男女感情並非是人生,家人才是最重要的》
並應注意,詳查其相關發言篇文為幸。
有受到損害者,亦可私下寄信給本ID告知,
必定替你伸張正義。
祝大家新的2015年有好的開始,萬象更新。
104.1.2
作者: ArrancarnNo4 (4號)   2015-01-02 09:49:00
哈哈哈,你有資格講我嗎?而且這關男女板屁事?想互告也不用這麼急啊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5-01-02 09:52:00
看到是misawa6688團隊,就放心了XD 真可惜你被LAW水桶呢
作者: senterla1 (聖德拉)   2015-01-02 09:56:00
請板友注意此人(ArrancarnNo4),亦不須多加評論。有法律問題,可私信聯繫,謝謝。
作者: ArrancarnNo4 (4號)   2015-01-02 09:58:00
你真無聊啊...
作者: senterla1 (聖德拉)   2015-01-02 10:05:00
網路上讓他人ID等事項遭影射、誹謗不實者,依法處理。
作者: ArrancarnNo4 (4號)   2015-01-02 10:08:00
不用怕啦...這篇等等就刪了,已經請板主處理了建議各位板友有空可以去八卦板看看4X貓關於網路訟棍那篇,避免惹禍上身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5-01-02 10:27:00
嚇死我的毛
作者: ArrancarnNo4 (4號)   2015-01-02 10:44:00
知道啦知道啦...響叮噹捏...而且兩年以下不是我說的你這樣算是傳述不實訊息於眾囉?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5-01-02 10:58:00
我好像看到有人公然恐嚇板友?
作者: ArrancarnNo4 (4號)   2015-01-02 11:11:00
他這樣還不算恐嚇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