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的行為算是需要用分手收場嗎?

作者: vvoyage (旅 僕)   2015-01-03 12:22:01
※ 引述《CCClance (麗敏我只愛妳)》之銘言:
: 原文恕刪,看的責備夠多了,卻沒有一點實質上的建議
: 是的,今天來寫後續
: 前面多數版友一面倒要分手的聲浪,我看到了,小M也看到了
: 但小M似乎都是看支持分手的那些版友回覆
: 昨天,我從北開到南專程去找小M當面談談(因為小M都不跟我見面)
: 已經有準備登門到小M家裡致歉的打算
: 買了水果探望一下小M的阿媽(腳受傷)
: 很高興的,小M願意和我當面談,但還是堅持著要分手
: 為了自清,及斷絕其他異性的聯絡
: 當面把電話簿、FB、LINE的異性中一個個向小M說明是誰並且刪除
: 沒一個是含混帶過
: 異性中只留下家人以及她也認識的人
: 刪除後就算還是小M要分手我也不後悔
: 我的聯絡人中異性本來就不多
: 也把我FB、LINE、PTT帳號密碼也都給小M
: 請不用酸我說我有留備份
: 如果我有去要求換LINE的版友歡迎出來指認我就是有去要LINE
: (2014.1.1之前的不算,我二月底才跟小M認識的,四月開始交往)
: 我的LINE沒有開自動加入,所以不用想誣賴我
: 另外,有版友說我應該有沒說出來的事
: 是的,我有:
: 一、汪踢上PO的文寫的比較曖昧一點,是我的不對,但我只是想寫的有趣些。
: 內容印象中就是天氣冷想去吃鍋(晚上就帶著小M去吃薑母鴨了)、
: 或是想翹班去看電影(不過現在工作完全沒辦法翹班)。
: 二、請問各位,自己的女友讓前男友保有房間鑰匙,被知道後只說一句分手時忘記拿回來
: ,而且當時分手大概半年了(跟我交往三個月左右)。
: 三、在還沒認識我之前還會主動找前男友吃飯,理由說因為不想一個人吃飯。
: 當時我也不會質疑她說你怎麼不找同事或朋友吃。
: 以上二、三點我都信,因為我交往的原則就是不懷疑(所以常被劈腿)
: 其他的我就不說了,畢竟小M願不願意給我機會是小M的選擇
: 假如真的分手了,答應過小M的事也要一樣樣的完成
: 下班、放假就在家好好的把D3跟SC II拿出來練一練吧
: Candy Crush也從原本停滯不前的六百多關玩到七百多了
: 貓頭鷹關也快封頂了
: 還是老話一句,責備就免了。一張嘴皮子碰碰、手敲敲鍵盤的事我也會。
: 除了我願意給小M知道我所有隱私之外
: 我還必須做些什麼來讓小M重新信任我?
你提到小M的前男友的事 是認為你曾經包容過這件事
她卻不能原諒你這次嗎?
感情事真的不是這樣做生意的
每個人在意的點和底線不同 你提到別的事反而沒有任何幫助
只是會讓人覺得你之前做的好和包容只是為了有時候做壞事的豁免權
還是針對這件事好好道歉比較實際
我是女生看你的文章我只覺得 為什麼?你都這樣形程透明 做得這麼好
竟然會騙女友私下找人聊天
先回歸自己想一下為什麼你會想這麼做 說出實話
或許她不放心和在意的除了你騙人 再來是你的真正的動機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5-01-03 13:00:00
被你備份成功了...XD
作者: hsiangyun (阿緹)   2015-01-03 16:21:00
推 動機很重要我也覺得感情不是做生意 感覺原原po有點在討人情的意味
作者: CCClance (提得起也要放得下)   2015-01-03 16:31:00
刪文是因為沒有人有實質建議,只是緊咬著我說謊就要死。反倒是我當時不去追究的作法錯了。願意把所有東西透明化是因為我只是純聊天沒有做其他事,我也不怕別人來檢視。既然一堆版友都認為我說謊一次就必須要分手,那想必版友們可以做的比我更透明、更不需要隱私。而且從沒騙過自己另一半。有哪個版友FB、Line、電話簿是不會有家人以外的異性?而且可以給另一半隨時進去看?我做業務這麼久,手機都可以不加聯絡方式,公事上需要我都只帶名片本來查詢。可以分析跟我說為什麼和如何補救,講了半天都只說我該死。網路上落井下石的言辭說了不用負責,我真的不夠冷靜才蠢到尋求虛擬世界的幫助。
作者: girlo (girlo)   2015-01-03 17:27:00
你真的是從頭到尾都弄不清重點,只覺得大家在針對你說謊
作者: Lunachen (期待愛情)   2015-01-03 20:56:00
推備份XD
作者: pudings (文案很難想)   2015-01-03 21:47:00
一連串看下來,我是女生總感覺你不是愛她才想挽回她,而是不能忍受自己價值觀不被接受@@”
作者: azure1428 (曲闌深處重相見)   2015-01-04 00:35:00
推樓上 感覺原PO非常自我中心
作者: bear40394 (kiki)   2015-01-04 04:19:00
原po有問題嗎?一直辯解也太無言了吧...完全搞不清楚事情重點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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