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有些人把"前任"這件事看太重 分手後就等於兩人關係等於回到"陌生人"或是"曾認識的人"或"朋友"在這些人眼裡"分手後還是朋友"是完全的笑話呢 :P若是找人做音控 你會考慮他的背景 關係乾不乾淨嗎?重要的是他音控做得好不好吧?同樣的找上面提到的那些關係人 會考慮那麼多?若是朋友 更會像原PO說有生意當然先推薦給朋友一樣要先將"前任"用大大的MARK起來 才在說人殘忍會不會太有趣例如婚攝 若是當事人覺得 當初我喜歡過你 我想更加把你美好的一面記錄下來 不管給拍攝者或被拍攝者回憶都有好的紀錄 這樣也不好嗎? 心裡波動是必然的若談交情會有觸景傷情不想接也合理 但在商言商 過多個人感情參下去 只會出現:當初就不要做朋友好了XDD送過人這首:X
http://youtu.be/O96dPppWjv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