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男友說收房租

作者: cobycake (焦糖女孩愛麗絲)   2015-01-22 00:47:24
和男友(38歲)去年10月中認識,彼此都認為兩人興趣相投又聊得來,常常一起去慢跑,去
年12月底在一起。
因為他一直說朋友可能今年3月在台北開店要去幫忙(我們都在台中),我又剛好最近因為
經濟壓力而找工作,又希望至少在同一個縣市,不要遠距離戀愛,就到台北面試也上了,
2月開始上班。
問題來了,他在台北有買房(他之前都在台北工作,去年因為家人健康才回到台中),房子
應該(沒確認過)是他和前女友一起挑的,前女友有沒有分擔頭期款我不知道,是不是用前
女友的名義貸出來的我也不知道。orz
確定的是目前還有房貸100多萬,每個月要繳12000,且前女友目前沒有在幫忙繳房貸。
他和前女友在一起12年,女方想婚,但是男方不想,我男友有跟我說過,因為看到他父母
的婚姻,讓他害怕而不相信婚姻,加上和前女友常常溝通不良,她是月光族,他覺得壓力
太大,兩年前女方去澳洲打工不回來,至今,他們分手+沒連絡總共9個月了(就是分手僅
半年就遇到我)。
因為他台北有房子,自然就會討論要不要同居這件事。
以前剛在一起的時候,我曾問他說我們以後要不要住一起,他回我:最終是會住一起的吧

但是我面試上那一天,他卻發脾氣說為什麼答應公司去上班,太衝動,沒跟他討論過,打
亂他的計畫,為什麼不在台中找工作(他目前的工作是在台中的,要等朋友可能今年3月在
台北開店才要去幫忙),他不想同居等等(害我傻眼,那之前回答說最終是要住在一起的吧
那個人是誰,我後來再問原因,他說覺得雙方個性都強,住在一起一定會吵架,還問我會
不會煮飯打掃洗衣拖地,叫我要分工作家事等,家事當然是難不倒我啊,只是工作太忙會
堆積)。
我跟他解釋,時間沒辦法配合得剛剛好,很多工作機會現在會有是因為很多人打算領年終
就走,上了的話我就2月自己先上台北。
然後他說,在外地本來就有開銷支出,他的房子要租我(用比行情價低一點5000給我),希
望要幫他分擔房貸,這是我覺得很不舒服的地方。因為就算他沒有開口,我也會貼水電雜
費給他(比如說每月3000~4000,這樣應付水電管理費什麼的應該綽綽有餘),但是不應該
是用房租、幫付房貸的名義套在我身上,因為我會覺得,房子是他的,何況這房子極有可
能是他和前女友挑的+一起買的。
還有,房子衣櫃都是前女友的衣服,我問他說為什麼不請前女友來拿走,他說現在都沒連
絡了,而且她在澳洲,人無法來拿,可是要清掉總有辦法吧?寄回她老家?主動告知她如
果她不回覆就丟掉?我開始覺得,12年的感情絕對不是那麼簡單斷掉,他是還在等嗎?
我覺得很心寒,但畢竟才剛開始交往,還想要再溝通努力看看,我的問題是:
1. 我很不喜歡他用房租、幫付房貸這些辭,因為他並不想結婚,相對的女方有責任去分
擔這些嗎?如果他說幫忙繳些水電雜費我還會欣然接受,他說房租、幫付房貸,好像我只
是房客,不是女友角色,一切是利益大於感情,算的太精。
如果真的要我負擔房貸,可以,以我的工作收入也沒問題,那是不是應該要我給他當初繳
出的頭期款的一半+他從開始到現在付過的房貸的一半+之後也幫忙付房貸的一半+生活費
也各半,然後房子改成共同擁有,這樣最公平!!>_<lll
然後他也不婚(雖然現在有結婚也不保證忠貞啦!我自己對是不是相信婚姻也還在考量),
那要求房租、幫繳房貸,也太奇怪了。有沒有人身邊類似例子的怎麼處理。
2. 我希望他能清掉前女友遺留的衣服,衣服在那邊我很擔心某天前女友回來拿衣服就複
合了,或是他根本還沒走出前一段感情?
跪求大家幫我分析
作者: htcsucks5566 (H粉)   2015-01-22 00:49:00
上床一次收2000
作者: takayadora (白河莉子魂!!)   2015-01-22 00:50:00
你還是快逃吧
作者: complexe (complexXD)   2015-01-22 00:50:00
你打算跟一個不想娶你的人 繼續浪費你的青春時間?
作者: Jimny5566 (帥啊!老皮!)   2015-01-22 00:57:00
你可以跟他說上一次床收3000阿
作者: bisky6720   2015-01-22 00:58:00
自己先找房子住外面冷靜一下,拿回自主權,讓彼此好好想一下這段關係想追求的是什麼
作者: Rondo5566 (達拉斯朗多)   2015-01-22 00:58:00
基本上 你就是個替代品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5-01-22 00:59:00
他有沒有走出前一段不知道,肯定沒有走入跟妳的這一段感情
作者: ilovejoke (幽默上等!)   2015-01-22 01:02:00
剛在一起沒多久就住他家 他可能還沒把你當自己人看
作者: jye234 (JENNY)   2015-01-22 01:02:00
根本沒分手吧? 12年耶...傻傻的,說話顛三倒四,小心被騙
作者: yidi515   2015-01-22 01:02:00
你還是塊陶吧 澳洲女友突然回來的話問題會一堆的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5-01-22 01:02:00
剛開始交往要逃才方便,等過兩年妳想逃又一堆捨不得了...
作者: ilovejoke (幽默上等!)   2015-01-22 01:03:00
他有可能房貸壓力大 希望你可以出 但不會講話
作者: yidi515   2015-01-22 01:04:00
身邊沒有這種情況 因為太騎奇葩了
作者: Nyaowan (水上徐維恩駕到)   2015-01-22 01:06:00
我很誠懇告訴你。分手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1-22 01:10:00
這種情況沒什麼好努力看看的了,浪費一個多月跟他攪和
作者: iCat5621   2015-01-22 01:11:00
沒有走入跟你的這一段+1 退一點距離冷靜的想想 不要同居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1-22 01:12:00
就已經嫌太多了,你是還要再浪費多少?
作者: cat72 (cat)   2015-01-22 01:13:00
還好吧,再外面租房子也是要付房租,只是你住不愉快,就不要住。快逃吧。
作者: evisu9696 (永遠流手汗XD)   2015-01-22 01:17:00
分不分手是一回事,但是住別人房子付房租很正常吧,就算是女友,付房租有錯嗎?
作者: ppc ( )   2015-01-22 01:21:00
上班那邊發脾氣就很詭異了 你可能是第三者
作者: Nyaowan (水上徐維恩駕到)   2015-01-22 01:24:00
感覺不出這傢伙有愛你 你們跟在一起 應該是熱戀期 但文中他一直要求要求要求 他感覺不斷在主導事情 要你照著他
作者: fadowdog (小法)   2015-01-22 01:24:00
二月上去先住,大器一點好歹要展現自己比前女友大方,主動幫忙處理掉前女友的東西,順便把前女友相關物品從他家連根拔除。三月搬出去住,同居不見得會幫感情加溫,而且
作者: pagl ( (^ε^)/ )   2015-01-22 01:24:00
還蠻怪的 跟這種人在一起妳不會開心 再找過吧
作者: yanhaha (yanhaha)   2015-01-22 01:24:00
如果不認識的這樣租妳5000妳願不願意 不願意的話叫他再降不然就不要租(客觀)
作者: pagl ( (^ε^)/ )   2015-01-22 01:25:00
住他的房子付房租、順便沒名份的同居 這種叫還好? @@
作者: Nyaowan (水上徐維恩駕到)   2015-01-22 01:26:00
還有38歲為什麼還沒結婚 這個也可以注意一下
作者: pagl ( (^ε^)/ )   2015-01-22 01:26:00
還不如跟別人租 再多認識幾個新朋友找那種跟一群女性SHARE的公寓吧妳不是他的誰 房子也不是妳的 沒必要付房貸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5-01-22 01:30:00
付房租ok 但是不清前女友衣服不ok 他都要現任女友來住了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1-22 01:30:00
不建議主動去清掉前女友衣物!嚴重一點搞不好會吃官司
作者: cobycake (焦糖女孩愛麗絲)   2015-01-22 01:32:00
我也是考慮到產權的問題,何況他也不給承諾,雖然我對
作者: pagl ( (^ε^)/ )   2015-01-22 01:32:00
這種事情還要妳開口說清掉 他真的在乎妳嗎?
作者: cobycake (焦糖女孩愛麗絲)   2015-01-22 01:33:00
婚姻也害怕,但我遇到對的人還是會考慮要不要結婚如果我幫付房貸,產權始終是他的,沒婚姻的關係也不應幫付房貸的要求我目前已經另外找房子 我也可以找到5000的雅房
作者: pagl ( (^ε^)/ )   2015-01-22 01:36:00
理論上 交往就是互相愛護、扶持、信賴 時機成熟了 自然結婚沒有上述那些 連交往都不用
作者: cobycake (焦糖女孩愛麗絲)   2015-01-22 01:37:00
我害怕自己會被骗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5-01-22 01:38:00
感覺他還沒把你當成自己人.....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5-01-22 01:38:00
沒分乾淨又不打算走入婚姻..換個人吧 要交往也不要去住他
作者: ISNAKEI (上班好同事,下班不認識)   2015-01-22 01:39:00
38歲 嗯嗯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5-01-22 01:39:00
家 跟別人分租還比較實際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5-01-22 01:39:00
反正才在一起沒多久 馬上就同居也不太適合 先保持距離好好觀察這個人再說吧
作者: egeva (天真)   2015-01-22 01:41:00
自己的房子自己租
作者: vivi7angel (肥肥小花)   2015-01-22 01:43:00
又不想娶又想你幫忙出房貸是怎樣??自已租房不要欠他人情
作者: jib0110 (衝呀)   2015-01-22 01:48:00
上床一次收3000,如果有其他要求再另外加價
作者: thewaymilky (德維謬祈)   2015-01-22 01:56:00
前女友的部分比較有問題 收房租倒還好 但前提是妳想住在這邊這樣付房租才有意義 另外上面有人回個上床一次收3000的概念還滿糟糕的 希望您只是開個玩笑
作者: summeruse (貓膩)   2015-01-22 02:10:00
付房租合理 除非他收的比同地區貴 但是感情部分可能...
作者: erining (微笑愛拉~*)   2015-01-22 02:10:00
住在人家家裡分擔房租也是正常的吧!不然就不要同居 還沒住在一起就互相不滿 想法不一樣也不溝通 同居也只是加快分手的步調而已 感情沒磨合到一定階段 同居其實很冒險雙手無法互相體諒妥協更慘
作者: a88981 (腫瘀芳)   2015-01-22 02:14:00
你不會自己租房子嗎?
作者: popo103440 (小陳)   2015-01-22 02:15:00
分手快樂 祝你快樂 你可以找到更好的不想過冬 厭倦沉重 就飛去熱帶的島嶼游泳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22 02:18:00
看到你面試工作他生氣就覺得神經病了 往下看果然直覺沒錯但是你也挺莫名的 沒結婚幫人家扛什麼房貸 嫌錢太多嗎= =
作者: moonline (月光皎潔)   2015-01-22 02:21:00
付房租本身沒啥問題 但是他跟你在一起看起來問題很大= =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22 02:22:00
至於住別人房子付房租很合理 人家不收是人好客氣 收了是
作者: moonline (月光皎潔)   2015-01-22 02:22:00
你看起來很像臨時"替代用品"耶
作者: ts4447 (ring)   2015-01-22 02:25:00
推一樓xD 這男的確實是算很精,和前女友在一起12年不娶,分開半年就找了你來分擔房貸…嘖嘖
作者: cashliu (QQ)   2015-01-22 02:28:00
前女友和租金兩回事,不爽不要住、不要算
作者: kanpfer (Undying Love)   2015-01-22 02:31:00
牽手收五百
作者: jib0110 (衝呀)   2015-01-22 02:43:00
妳自己出去也一樣要租房子住吧
作者: irenehan (香草冰淇淋)   2015-01-22 02:56:00
所以情侶能不談錢就不要談錢 不過還是建議快逃
作者: qaz6624 (toto)   2015-01-22 02:56:00
他太小氣,快逃
作者: pig2014 (Rocking Man)   2015-01-22 02:58:00
不如你來跟我住吧,不用繳房租,我娶妳
作者: leolin318 (小牛)   2015-01-22 02:58:00
會給錢的砲友
作者: dabiann (大便)   2015-01-22 03:00:00
老實說我覺得房租名義事小,反而是他的心態裡女友好像是附屬品,女友答應工作他有什麼資格生氣?? 然後想要你付房貸卻不肯給你終生承諾?? 前女友的事也沒有好好處理 這些比較嚴重
作者: TousBaby (披著虎皮的蛋糕)   2015-01-22 03:01:00
所以妳也是不婚主義的嗎?因為他是不婚的我的直覺是前女友在他心裡還是有地位,不然就是其實沒有分乾淨
作者: Caninee (i Love u GA~)   2015-01-22 03:13:00
妳的房租論點挺奇怪的,房子是會增值的,就算妳都付一半費用,它的現值妳不一定能擁有一半耶!況且妳只是才交往沒多久的女友。付房租很應該,他不清前女友東西才是此篇重點吧
作者: alicelin109 (我是艾莉)   2015-01-22 03:24:00
抱歉樓主,紅明顯。我懂你覺得男方用詞上讓你不太認同的點,但說實在的,男人大部分講話就是這樣直接,想啥說啥。前女友東西不碰為妙,感覺似乎不是斷很乾淨啊...哪天回來難分難捨的
作者: mgkmrmgi ("M&M'S")   2015-01-22 03:46:00
叫他去租別人 讓別人幫他付房貸吧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5-01-22 03:52:00
上班那邊發脾氣真的很詭異 分手還有一堆前女友的東西在房子裡?我看根本沒分手吧
作者: o6115466 (貴貴)   2015-01-22 04:10:00
還不快逃。
作者: TMS5566 (TMSWN)   2015-01-22 04:31:00
掰掰
作者: set21 (喔)   2015-01-22 04:51:00
要付可以,改登記共同持有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22 04:59:00
想租給你還不清前女友的東西 妳確定前女友回來不能趕走你
作者: trashgohome (圓圓)   2015-01-22 06:04:00
如果是我寧願選擇在外面租,雖然價錢比住他房子高
作者: caterpiller (虫)   2015-01-22 07:07:00
不開心就自己租屋
作者: sam36388 (邱肥肥)   2015-01-22 07:23:00
不爽不要住
作者: hsiung9 (熊九)   2015-01-22 07:28:00
住房給錢天經地義,其他從文章都是你的腦補,不評論
作者: ikkoku999 (紫羅蘭獅子)   2015-01-22 07:50:00
不適合,快逃,這男的想法很怪
作者: canon6d (6DII)   2015-01-22 08:01:00
就是會幫付房租的工具人+打牌泡茶的人 塊陶阿~~
作者: hipab (嗨趴)   2015-01-22 08:10:00
收你的錢付房貸啊 生意人 嘿嘿 沒有利用價值就..不知道下場會怎樣
作者: otc554 (QQ)   2015-01-22 08:10:00
怎麼感覺前女友回來你就掰了 …
作者: Huaxx (Hua)   2015-01-22 08:21:00
住房給錢天經地義+1 今天妳男友沒房妳還不是一樣要租房?夫妻間連錢都可以吵了何況還沒結婚勒 再加上其他林林總總讓妳感覺差的事情 為何不有骨氣一點直接租別處咧?
作者: swing0610 (漂浮)   2015-01-22 08:28:00
這種態度,先自己租房子再觀察吧前女友的東西,有些人也許被傷得太重不想碰。觀察一下那房間他是不想走進去,還是進去了不想出來是後者你也可以逃了
作者: canon6d (6DII)   2015-01-22 08:33:00
真心建議 自己外面租 這男友要觀察.....不要馬上同居
作者: mrp (小生)   2015-01-22 08:36:00
住房給錢天經地義好嗎
作者: x8au0 (拉麵)   2015-01-22 08:40:00
沒有要結婚就別同居繳房租了,省得兩方不開心
作者: JayceLai (深紅)   2015-01-22 08:40:00
自己租屋自己租屋自己租屋自己租屋自己租屋自己租屋你去外面自己住至少房東會給你最大的隱私和自由 住他家萬一吵架一句妳給我滾妳怎麼辦?
作者: rammus0101 (Rammus)   2015-01-22 08:55:00
房租是正常的,幫忙付房貸就不對了,使用者付費
作者: Huaxx (Hua)   2015-01-22 09:01:00
奇怪 要怎麼付房租不付房貸?所有在外面租屋的人都是在幫房東繳房貸阿XDD
作者: ap1014   2015-01-22 09:07:00
沒人逼妳跟他同居住他的房,而且妳也沒跟他討論過他也沒答應,霸王硬上弓的感覺,房租只是一個統稱,水電費等等,應該包含了吧?難道他跟你一筆一筆算你會比較爽?
作者: aaaala (欸欸欸欸啦)   2015-01-22 09:15:00
雖然我跟老公婚前婚後都是AA制..但是住他家 名字是前女友還要我幫他付錢 我絕對不會答應= =我勸你 雖然5000很便宜 但是為了一口氣 租外面!!!!
作者: jizzby3sec (三秒就射)   2015-01-22 09:17:00
妳糾結的點不是房租 怎麼會用這破題呢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1-22 09:24:00
推住外面 不是錢的問題而是你男友心態的問題你不跟他同居 他還是得付那些錢 找你同居後竟然還要你幫忙分擔 擺明拿你當分母而已
作者: qctm (張奇奇哈哈)   2015-01-22 09:28:00
你應該只能糾結前女友吧,付房租超應該的
作者: tsukasa22 (司)   2015-01-22 09:38:00
自己不會租房子喔 佔男友便宜還講那麼多
作者: RachelMcAdam (瑞秋賣燈絲)   2015-01-22 09:45:00
得了便宜又賣乖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5-01-22 09:51:00
其實有沒有可能是恐怖情人啊,因為就時間程序來看,一個女的交往不到一個月就急著北上住男方房子急著同居...
作者: zeanmar (Link Link)   2015-01-22 09:52:00
撇開你心裡不舒服的話5000的房租在台北算便宜就是了...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5-01-22 09:52:00
男方根本沒有要跟他同居啊,是原po自己急著要同居的吧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22 10:15:00
房租根本就假議題,妳同意了..他還是可以找家事等等噹妳
作者: hsuan010666 (Giroro)   2015-01-22 10:19:00
才交往三個月建議不要同居,不婚族通常重視自己的空間和時間多過兩人世界。
作者: Jentze (我與我追逐的夢)   2015-01-22 10:20:00
交往12年,加上去澳洲打工的年齡限制。他前女友是17還18歲就跟著他了嗎
作者: gillian30917 (CC)   2015-01-22 10:23:00
我覺得這男生很怪 你自己要小心 還有不要租他的房
作者: Lizacos (吉祥大大)   2015-01-22 10:31:00
總覺得你心中自有答案了~~
作者: ice0110 (ice)   2015-01-22 10:36:00
才5000 你自己查一下在台北其他地方租房的行情
作者: momogi1105 (桃園北川景子)   2015-01-22 10:41:00
有種你是小三的感覺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5-01-22 10:51:00
她女友在澳洲 跟本沒分手吧?她的東西都在房理的騙子?
作者: karta570539 (軒)   2015-01-22 11:06:00
繳房租ok但付房貸是另外一回事
作者: o030227 (c06c06)   2015-01-22 11:32:00
前女友人在澳洲wh嗎 ?那你男友和前女友的年紀差有一點多
作者: michellehsie (小蜜)   2015-01-22 11:34:00
太詭異了,不會租他的房子,而且他這些行為(保留衣服)都太奇怪了,說無法連絡他可以自己丟掉啊
作者: QRsin (Sin)   2015-01-22 11:52:00
他清掉前女友的東西後妳再考慮跟他交往吧,現在就跟他分了那搞不好根本不是前女友
作者: nekoprincess (喵喵)   2015-01-22 12:06:00
除非原po原本就打算去台北要住那,那付房租應該,否則何必貪圖這便宜一點的房租,住在不一定離公司近,還充滿男友與前任回憶的地方。然後付房貸這講法很奇怪,有要共同持有嗎?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5-01-22 12:15:00
從根本才交往頂多一個月,幹嘛急著跑去住別人房子請注意內文男方並沒有想那麼早開始同居喔
作者: cospergod (cospergod)   2015-01-22 12:34:00
有夠不大方 應該要免費再複影音設施高級家具才對
作者: kickyjump (小踢踢跳跳)   2015-01-22 12:40:00
不要跟他住
作者: bettyshinn (跟寶寶說再見)   2015-01-22 12:53:00
你資源回收的?
作者: YAMABUTA (年紀大了就忘記暱稱這事)   2015-01-22 13:02:00
住房子付房租不是天經地義嗎? 妳想太多了吧感覺是妳投射太多情感在這件事情上
作者: ponguy (●胖蓋●)   2015-01-22 13:31:00
快分 男生有房子還跟你收租金很不厚道 讓別人去負擔吧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5-01-22 13:35:00
說不定是飯店式小豪宅 進去就濕一半
作者: taowoman (桃)   2015-01-22 13:40:00
他也只是老實講出把和你收的租金拿去補貼房貸而已啊
作者: selisha1107 (奢理刷刷)   2015-01-22 14:16:00
面試上工作那邊他生氣就很怪了房租部分覺得合理
作者: eosbasomono (砒霜)   2015-01-22 14:39:00
塊陶...
作者: shao9850 (shao)   2015-01-22 14:40:00
房租外再收水電費都合理
作者: nikumi (茉莉)   2015-01-22 15:14:00
用哪些詞都一樣,使用者付費很合理,不然到時落人口實,妳也會有虧欠感,這樣也兩不相欠,不是很好嗎?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5-01-22 15:22:00
才認識沒3個月 妳確定他單身嗎?不會是背著在澳洲的老婆養小3?
作者: qnismine (qn是我的)   2015-01-22 15:29:00
快逃 這男的怪怪的
作者: ErrethAkbe (unknown)   2015-01-22 15:52:00
沒給你生活費就很扯了,還要房租?
作者: yuger (小優)   2015-01-22 17:12:00
我覺得還是趕快跟他分好了 顯然你們對未來目標不一但很明顯的原PO你也很白目 你就這樣辭了工作去台北跟他沒講好就去不是各明智之舉 而且他也沒有丟那些衣服的必要 總而言之 你的想法作法錯誤 那男的不值得依靠
作者: a0184103a018 (應該往南發展)   2015-01-22 17:15:00
我姊曾經租前男友他們家一間套房 房租一萬不含水電最後也是分了 因為男方嫌我們家境普通 不是上流社會應該是說男方家長
作者: duoduo554553 (陽光空氣微風水)   2015-01-22 17:18:00
不爽付就自己去租外面。不爽男朋友愛計算,是不會分手嗎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5-01-22 17:36:00
前女友月光族免付房租還留衣服,妳是什麼角色很清楚啊。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5-01-22 20:34:00
一起住一起負擔很正常啊
作者: yhlty (yhlty)   2015-01-22 21:21:00
他真的愛妳嗎?快清醒思考一下
作者: buffer0506 (YA)   2015-01-22 22:33:00
30歲以後就不能去澳洲打工了喔!算一下他前女友的年齡...然後他們還在一起12年,感覺他騙很大,妳是小三吧
作者: MarlaDurden (瑞)   2015-01-23 00:06:00
住別的地方也要付房租啊,繳房租(還比市價低)沒什麼不對啊,何必拘泥那個名詞?只是他要當房東的話,你也請他把前女友的東西收拾乾淨再租給你,沒有房東出租房子還留給房客一堆私人用品的。
作者: b1727171 (睡睡虎)   2015-01-23 01:44:00
為什麼給人一種你想住又不想付錢的fu但前女友的衣物真的要處理
作者: skixhbyu   2015-01-23 05:37:00
連你找工作都可以發火,塊淘哦
作者: Asssssssssss (Ace)   2015-01-23 07:36:00
他應該很帥吧 身為帥哥要求多些是再正常不過了
作者: ahuifu (小豬(抖教練))   2015-01-23 10:05:00
還不如自已另外找房子租,為何一定要跟他住?還有,他沒有結婚的打算妳還想繼續??
作者: CuteApplei   2015-01-23 12:45:00
自己租外面吧 何必受氣 ??而且感覺他沒很想跟你同居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5-01-23 14:52:00
你本就該出錢 但他不該叫你打掃
作者: seouit (seouit)   2015-01-23 18:43:00
太多事情也沒跟妳說 收什麼房租 分吧
作者: mathrew (Joey)   2015-01-24 13:05:00
這種的妳也要.... 只因為他有房子 那妳乾脆來找我算了我比他年輕,台北的房子一定比他大 貸款還全部都付清了
作者: aj250037 (joy)   2015-01-25 10:41:00
放他一個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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