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交往將近一年。
始於他先追我,差不多一個月後,我們便交往了。
交往初期可以明顯感受到他對我的喜歡,我則是比較慢熱。
我們在價值觀差異非常多,常常因為小事情大吵架;大事吵架則是尚未發生。
但是我不管怎麼吵都覺得還是可以解決,兩人各抒己見才知道問題在哪。
即使好多時候彼此都會懷疑是不是放棄我們的愛情對我們都好,可是因為兩人都互相喜歡,所以繼續在一起;然後再爭執。
也有可能我覺得事態不大,但事實上他已經忍無可忍(我發現得太晚,只剩下補救)。
結果——
我對他的喜歡越來越多。
男朋友則是逐漸理智,感情漸漸放淡。
某次爭吵後,他提出分手,而我拚命挽回。
雖然是繼續交往了,也因為我太不想失去他了,以前的歧異點,我開始告訴不在意,也未曾再吵架。
人是留住了,但心、卻不太在了。
他承認雖然還有喜歡,但是現在無法像以前一樣喜歡,只是覺得我很喜歡他,而且我改變了以後,不再有爭吵,因此可以再試試、一起努力。
(男朋友是非常誠實的男生)
我心裡好喜歡著,但是安全感卻越來越不清晰。
究竟感情可不可能用力就會有結果?
我一直用盡心力,會不會最後傷心更多?好想不顧一切愛他,但他坦誠的言語常常讓我多心覺得他其實並不一定要這份感情。
最近想在他租屋處買小家電,他會說:「我不想你花太多錢。不然,到時候東西妳要帶走。」
又或者:剛復合時,曾心急問他有沒有可能再愛我?「不知道。我無法保證我不確定的事。」
扮演第三者看清得容易,第一、第二人稱倒容易看不清。
一般當大家遇到這樣的狀況在自己身上,會怎麼做?
奮不顧身地嘗試?還是好好地告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