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那天他提出了分手。
他的說法是:
我們之間目前得有一年的遠距離,
他覺得還有很久,希望我能找個我隨時能見面的男朋友,
但最重要的原因其實是他現在心裡還沒準備好再談一場新的感情,
確切的說是還沒忘掉過去(分開也已經1年多了),
他原本以為跟另一個人在一起就可以走出來,
但他發現還是沒辦法,而且對我有很深的罪惡感,甚至對我來說很不公平,
如果愛我是不會有這種想法的,
他希望當回朋友就好,我當時也只能冷冷答應(秤子的自尊啊...)
原本我是真的想就此放棄了,但這幾天思考後,又有別的想法。
想請問,
我目前其實有比這更重要的事情在前頭,也是我們遠距離的原因。
所以在這一年之間,給他時間慢慢忘掉過去,我也弄好我的事情,
等到我們遠距離的因素沒了,他如果也能試著接受下一段感情,我們能否再試一次看看?
當然在這段期間就是朋友偶爾聊聊天這樣,這種作法恰當嗎?
或者我應該要徹底放棄了?
雖然當初是他先追求的,但現在走不開的人卻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