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交往四年

作者: kate2862 (KATE)   2015-03-11 10:06:15
※ 引述《kate2862 (泡泡鯨魚)》之銘言:
: 交往四年
: 無意間在他的手機訊息裡發現對話紀錄
: 原來,他有2個兒子(7歲&5歲)。
: 他說:我和前妻已經離婚,絕不會要我來負擔二個小孩的一切
: 也不會影響我們的生活,誠如這四年一樣(意指這幾年的交往
: 我不也不曉得嗎??)
: 他又說:我對妳這麼好,就只說過這麼一個謊言難道不足以被原諒嗎??
: 我提出分手
: 他回:他沒對不起我,是我自己想不通,從沒要求我照顧過2個小的
: 我依然全心全意對妳。
: 我真的受夠了。
應該要封鎖他的ㄧ切,對於他的挽回每看一次痛一次,好像錯的人是我,不該丟下他一走
了之。
試問,難道這四年我都沒付出嗎?
矇在鼓裡的是我耶!
你好自私,就連分手了都還問我
「妳的心,不痛嗎?」
作者: kobebrian24 (馬可先生馬哥哥)   2015-03-11 10:12:00
我倒覺得你有去理解與體諒的空間他的確沒讓小孩影響你們的生活啊
作者: kobe8112 (小B)   2015-03-11 10:23:00
樓上,你的言論也可以完全套用在男方,如果男方夠愛女方的話,也不會完全不主動提甚至隱藏,而讓女方4年後自己發現"不得已的隱瞞",不得已在哪?兩人在一起然後隱藏一輩子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5-03-11 10:25:00
如果交往四年才告訴你他得了愛滋病呢?
作者: kobe8112 (小B)   2015-03-11 10:25:00
用膝蓋想也知道會有被發現的一天,又不是要他馬上一開始直接講,但可以迂迴的、委婉的漸進探聽女方想法以及透漏自己狀況,4年的時間很夠鋪陳了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5-03-11 10:26:00
謊言有大有小,突然多兩個小孩出來大部分人無法接受。根據黑數理論,還有九個差不多大的謊言等著原po。此外,這謊是被原po揭穿的,不是男方主動告知的。
作者: hwj14 (hwj)   2015-03-11 10:42:00
這種人不值得你再去為他流淚放手吧~加油!
作者: jin0 (禿過頭)   2015-03-11 10:55:00
科科 我一開始全講了 結果遇到她媽媽就吹了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5-03-11 11:02:00
樓上,總比被抓包遭唾棄好
作者: kate2862 (KATE)   2015-03-11 12:23:00
曾經某天回去他住處,發現床上有個孩子和他在睡覺,他醒來看見我,就急忙帶著孩子出門。之後他跟我解釋,是親戚的小孩,因為生病,下午臨時沒有父母其他大人帶看醫生!我全都相信!我該停止埋怨了,謝謝各位關心。這件事 事關他人隱私,能稍微透透氣已經足矣。文 今晚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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