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lyanal (bow)
2015-03-15 16:00:20※ [本文轉錄自 Hate 看板 #1L1HWXrq ]
作者: clyanal (bow) 站內: Hate
標題: [火大] 好朋友的前男友來恐嚇威脅我
時間: Sun Mar 15 13:26:54 2015
文長慎入…
關係:正妹A和正妹B是十年好姐妹
正妹A的男友是正妹B同事
話說我和大學同學ㄧ群人是多年好友
畢業後仍然約著各自的男友ㄧ起出遊
就在我們高聲唱十年的時候事情變了調
十年的好姐妹成了表姐妹…
正妹A在十月份左右向我們哭訴男友變得很奇怪,似乎是想刻意疏遠她,
正妹B安慰正妹A不要想太多,
正妹B開始說她自己一點都不愛她論及婚嫁的男友,
我們勸她要分開要乾脆ㄧ點免得夜長夢多…
接著在十一月左右正妹A哭著告訴我們,男友堅持要分手,原因是他給不起她要的幸福,放手讓她走…
正妹B也差不多這個時候跟男友談分手,兩個失戀的人約我去喝酒~
酒過三巡之後正妹A胡言亂語叫正妹B不可以跟她前男友在一起,
大家以為是酒後亂語沒多想什麼,
跨年那天,大家聚在一起安慰正妹A,
正妹B帶著談分手的男友來個最後的見面會,
我們ㄧ邊安慰大哭的正妹A一邊偷偷打電話給她的前男友,希望她們有復合的機會,
正妹A的前男友出現了但還是堅持要分手,理由是正妹A不是對的人…
正妹B冷眼看著哭得不成人形的正妹A毅然決然在跨年夜後退了婚戒毀婚約…
這中間正妹B時不時在姐妹群組裏暗示大家她會愛上同事,而正妹A仍舊提醒請正妹B不要破壞多年友情,正妹B甚至在群組炫耀有不明人士送了一支唉鳳6plus,正妹A心裏有些懷疑但仍選擇相信正妹B…
直到最近正妹B和正妹A前男友同進同出,正妹B的朋友看不下去才出來爆料早在去年十一、二月她們就出雙入對甚至還出去過夜了…而且在ㄧ起的時間點剛好是在各自正在談分手的時候…
於是正妹A理性的分享網路的ㄧ篇文章,然後正妹A的親朋好友得知來龍去脈後開始在底下留言然後正妹A前男友就爆走到處威脅留言者刪掉否則要提告,很不幸我沒帶髒字也沒指名道姓的留言遭到提告的恐嚇威脅…
現在心情很沈重,劈腿的男人以及搶好姐妹男友的人不檢討自己還四處亂咬人,超級火大!!
給他告吧,留個言一直刺激他,蠻好玩的做賊心虛的人就是時不時戳他痛處一下,ㄎ
看不懂 但是如果有指名道姓可能會涉及隱私或者張貼對方照片說他是王X蛋也算..XD不過這要對方真的要搞拉不然都麻是煙霧彈
作者:
clyanal (bow)
2014-03-15 13:34:00惱羞成怒的劈腿男主角有個律師親友就不知羞恥怎麼寫了…
作者:
youhou (YF)
2014-03-15 13:36:00麵麵好可怕不過是說a情侶不是本來就要分手了嗎只是在一起的時間點不對吧
作者:
odahawk (羊皮狼)
2014-03-15 13:47:00讓他告阿,如果你講的乃是事實就沒什麼好怕
作者:
clyanal (bow)
2014-03-15 13:56:00A情侶分手是不知道理由莫名其妙的分開…而且照推算時間
作者:
clyanal (bow)
2014-03-15 13:59:00曖昧應該是很早就開始了!誰可以忍受男友和好姐妹搞在一
作者: acx850817 (毫無反應,就只是個遊戲廢) 2014-03-15 15:29:00
沒指名道姓就隨便他發瘋吧
作者:
oxoxxoxo (ã„šæ‚…)
2015-03-15 16:12:00我看到了些什麼都別聯絡了好嗎
作者:
wu0u4 (吃大便的狗)
2015-03-15 16:29:00所以在男女板妳想得到什麼幫助?
作者: braet147 (Song for u) 2015-03-15 17:04:00
好閨蜜
原來好閨蜜就是這樣當的,有福同享,有男人同睡嗎,看的一肚子火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5-03-15 18:57:00讓他告,這種嘴砲看多了,講講而已啦
作者:
diess (影靈)
2015-03-15 19:18:00那男的是白癡,根本告不成,之前在bg板發生過類似的結果推文的人全部都不起訴,想藉此告人根本是白癡
作者: southducky (南方鴨鴨) 2015-03-15 19:24:00
B搶好友的男朋友根本無恥!!壞男人劈腿也很可惡!!
作者:
clyanal (bow)
2015-03-15 19:39:00只是想知道這社會還是有道德標準的!
作者: tooth (tooth) 2015-03-15 22:38:00
給他告啊 ,告失敗了,他就會變成法院認證的XX
作者: loveishinmuo (拉拉) 2015-03-15 23:48:00
搶好朋友男人真的該去死- -
作者:
JashiaN ((((((((○))))))))
2015-03-16 01:32:00A男得到了兩個正妹
作者:
rhippo99 (阿阿河馬阿)
2015-03-16 05:19:00贊成一樓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