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ockmu (muok)
2015-04-04 21:08:29手機發文排版不當請見諒
我弟與ex的問題
以下以第一人稱敘述
會傳line給你就不會去給車撞了,順便備份給她父母
作者: love05110601 (誼) 2015-04-04 21:12:00
兩個都屁孩,會說要幹嘛的人通常都嘛不會去做,要就不會先通知你了。希望她好好認真讀書,那你幹嘛當初又要跟人家交往
作者:
GF (謝謝妳 40D)
2015-04-04 21:30:00樓上可以解釋一下 文中哪方面原PO看起來像屁孩嗎? 我相信好好認真讀書也是可以交男女朋友的.....其實不太相衝.....
原PO沒問題 只是不適合交女友你還挺自我中心的 但他也是 差別的點在於
作者:
skychy (就跟你說不要那麼囉嗦..)
2015-04-04 21:51:00不管年紀大小,這種會想用威脅來達成目的的伴侶,還是保持距離吧! 一但讓他得逞,接下來你就會知道「得寸進尺」這幾個字怎麼寫...
就給最後通牒"如果再以死相逼 我會請老師跟父母處理"女方不收手 就去跟家人認錯請他們連絡老師出面處理之後就會依照情節接去輔導室或訓導處了但是不要再說了一大堆女方氣頭上的時候提這只是變相刺激同時和女方認錯 我是個自私的人沒辦法隨時對你好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5-04-04 22:13:00就說你不夠好,無法成為適合她的人,請她忘了你吧。
但是我不打算改變 我有我追求的東西 不想為了你改變然後同樓樓上 我一點也不適合你 請你忘了我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5-04-05 09:04:00還是主動找輔導室吧!從以死相逼開始就超出你弟可解的範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