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一點時間努力看
好像看懂這篇了...
如果翻譯錯誤還請原PO指正~
(括號內的字是我加的)
※ 引述《yeahyeahzu (阿耶)》之銘言:
各位板友大大你們好~~
BG版第一次po文
小妹目前30 最近一直跟閃光為了車吵架
吵出來的結論是 我希望他能貼心一點
如果下大雨(的話)
"偶爾"可以跟他家裡借車載我上下班
(但我)希望他想載(我的時候)再主動提
(就算他)沒載我 (我)也不會生氣
有次他主動要載
要出門前才跟我說
"晚一點車子他哥要用 (要)載小孩上幼稚園(約5分鐘路程)"
(而)我上班約20分車程
(結果他)後來就不開心的自己騎車(去)上班(了)
之後我提說
可不可以不要再為了車吵架?
因為他自己偶爾也有開車需求
(所以)可不可以為了我(們不要再為了車吵架)
以後兩個人沒有必要(開車的時候)就騎車(就好)?
除非跨縣市跑遠途、同時載很多東西或工作需要等等
請問我這個要求會太過份嗎?
畢竟車子也不是他自己的,
而且他跟我也都覺得養車很貴,
不想分手,希望能找到兩個都接受的辦法~~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