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這行為是媽寶嗎?

作者: yunisa (yunisa)   2015-04-12 09:49:34
我是原PO
謝謝大家在推文裡給的建議
A小姐說看了大家建議,讓她想了很多未來如果結婚可能會發生的事
A小姐說目前有一個比較困擾她的地方是,
B先生目前欠她兩萬塊,
這兩萬塊是以前學生時期,A小姐跟B先生一起租房子的錢,
他們還沒交往以前,B先生就住在外面了,
交往後,A小姐是搬進去跟B先生住在他原來的那個地方
B的媽媽也知道A小姐搬進去了
搬進去後,說好是房租一人一半,水電也是一人一半
房租是一季繳完所以沒什麼問題,
可是每個月(兩個月?)繳水電費的時候,
都是A小姐在繳,因為B先生說不好意思跟媽媽拿錢,
說其實是因為A小姐的關係,他才住在外面,所以不好意思跟媽媽在拿水電費
(我這邊聽完猛翻白眼,那交往前,B先生就住在外面的意思是??)
後來A小姐有跟B先生吵架,之後才討論出那就是先用借錢的方式
所以前前後後,加上有時候電腦壞掉,也不好意思跟媽媽拿錢,也是跟A借
差不多兩萬初左右
(B先生一直有打工,但打工賺來的錢只夠付平常自己的吃飯錢)
現在困擾A小姐的地方是,如果分手了,
B先生現在身上也沒有兩萬塊這麼多錢可以馬上還給A小姐,
因為錢是媽媽在管,B先生一定會不好意思去跟媽媽拿,
雖然兩萬塊來說不是一筆很大的數目,
但對一個普通的小資女而言,已經是超過一個月的三分之二薪水了
想問問大家有什麼方法可以拿回這筆錢,還是只能認了> <
A小姐跟我先在這邊謝謝大家的意見唷~
※ 引述《yunisa (小酒)》之銘言:
: 我朋友A小姐跟這位B先生在一起四年了
: 這四年期間,我跟其他朋友都一直說這是媽寶,
: 可是朋友A一直覺得是她自己有公主病,覺得B先生行為說不定是正常的
: 所以想詢問大家的意見,是A小姐有公主病,還是B先生是媽寶
: 前情提要,B先生的爸爸不在了
: 1.大學剛交往時,B先生帶A小姐回家見媽媽,
: 晚上吃飽飯後,騎車回學校租屋處,A小姐看到小屈,想請B先生停車,她想要買防曬油
: B先生說不行,因為回宿舍要打電話給媽媽報平安,這樣會拖到時間
: 媽媽會覺得怎麼這麼晚才到宿舍會擔心。
: 所以A小姐就沒買防曬油了。
: 2.大學畢業後,A小姐回台北工作,B先生留在台中,每個禮拜互相輪流去找對方。
: A小姐去台中時,都會待到很晚才會回台北。
: B先生來台北時,有一半時間會很早回台中,因為要陪媽媽吃晚餐,
: 如果B先生很晚回去,媽媽會傳訊息說:你都沒有想我。
: 3.大學時,有一起養兩隻兔子,說好畢業一人帶一隻回家,
: 後來B先生的媽媽說兩隻都要養,A小姐說好,她的那隻就不帶回台北了。
: 結果媽媽喜歡蹲在籠子旁邊一根一根的餵兔子吃草,覺得直接放一把進去兔子會不吃。
: 因此媽媽每天都蹲很久在籠子旁邊一根一根餵。
: 長期下來腰跟膝蓋有點不舒服。
: B先生就罵A小姐不負責任,把兔子丟在他家,讓他媽媽照顧到身體都出現問題。
: 4.有一天媽媽在擦樓梯,B先生哽咽地打電話給A小姐,覺得媽媽好辛苦。
: 5.有一次A小姐、B先生跟媽媽樂園玩,
: 從頭到尾B先生跟媽媽走在一起,玩遊樂設施也坐在一起
: A小姐獨自走在後面幫他們提東西。
: (之後有一年跨年,要去清境農場跨年,B先生說要帶媽媽一起去,住四人房,
: 可是後來不知道為什麼也沒有去清境了)
: 6.B先生當兵,第一次懇親,
: B先生的媽媽傳訊息給A小姐,要約在火車站見面時間再一起去成功嶺
: 當時A小姐正在走路沒注意到B先生媽媽的訊息,
: 過了一兩個小時,B先生從軍營裏面打電話給A小姐,罵她說為什麼都不回他媽媽的訊息
: A小姐只好一直道歉說她不是故意的,是真的沒注意到。
: 其實交往四年來發生的事情還很多,
: 這是我其中印象比較深刻的
: 他們交往期間,因為B先生比A小姐年紀小兩歲,所以A小姐先出社會,
: 自然交往上A小姐付出的金錢比例會多點,
: 而撇開媽媽,他們交往是很快樂的,只有遇到媽媽時,我朋友會覺得有點委屈
: 但她覺得應該是自己太小心眼。
: 想請問大家,是A小姐小心眼,還是B先生媽寶?
: 謝謝
作者: wisheidolon (wisheidolon)   2015-04-13 09:47:00
認賠殺出啊~~~
作者: sweetywa (wa)   2015-04-12 10:00:00
兩萬換新人生,值得!
作者: evephchen (Eve Chen)   2015-04-12 10:08:00
借錢出去就要有拿不回來的心理準備
作者: EVAshinji (初號機)   2015-04-12 10:11:00
其實看完這篇後,覺得原po只是想分了,只是找不到動力來尋求鄉民的支持動力???
作者: bogus1989 (bogus1989)   2015-04-12 10:14:00
所有的前提都建立在A小姐確定要分手的情況,不然談那兩萬元沒有實質意義
作者: makoto520 (學豬叫的貓~*)   2015-04-12 10:14:00
簽借據,要他分期付款慢慢還。 不還就當看清一個人的學費吧,基本上當學費有較大機率~
作者: ppccfvy (手心手背心肝寶貝)   2015-04-12 10:26:00
要要看,要不回來就當分手費吧,讓媽寶跟他媽哭去
作者: goodmoring (萬年誠徵韓貨團)   2015-04-12 11:34:00
兩萬不要了,趕快開始新人生卡實在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5-04-12 11:40:00
認賠吧!沒必要為兩萬把自己的人生糾纏下去.....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5-04-12 12:38:00
有借據嗎 還有這跟分手與否其實沒什麼關聯
作者: lai14103 (圓周率3.141592)   2015-04-12 12:44:00
兩萬而已,當送他繳學費
作者: aasdfghjkll   2015-04-12 13:17:00
沒必要為了區區兩萬綁住自己,錢再賺就有了,走自己要的人生比較重要
作者: kiki41052 (緹)   2015-04-12 15:14:00
沒必要討回來 能全身而退就很好了
作者: SchatzKiste (鍵盤毛利蘭)   2015-04-12 15:50:00
去討啊 但別抱期望 兩萬塊能夠解決問題還算便宜
作者: gunwo5566 (甜心)   2015-04-12 16:17:00
小心遇到恐怖情人 可怕喔~
作者: michellehsie (小蜜)   2015-04-12 16:54:00
推一樓,兩萬元跟這個比,真的超級小
作者: lovemiku39 (lovemiku)   2015-04-12 17:02:00
離開這種人價值不只有兩萬了! 還不快點分!是說兩萬還不還一堆藉口 這男的也有夠爛的
作者: honigwasser (DHMO)   2015-04-12 17:05:00
看到這更覺得塊陶吧A小姐
作者: bluebluekent   2015-04-12 17:08:00
寫好借據後就塊陶吧,要的回來是幸運,要不回來當學費。總之,能逃就快逃啊!!新人生在等著A小姐!!
作者: s96422 (ˊ_>ˋ)   2015-04-12 17:12:00
快逃+1 該男打著孝順的旗幟做軟爛男的行為!!
作者: snstdisl (Chiaozozo)   2015-04-12 17:18:00
兩萬當掉水裡了吧 趕快迎接新人生!
作者: coolp77 (翔)   2015-04-12 17:18:00
認賠殺出?
作者: NTOUS (不要太相信任何人)   2015-04-12 17:29:00
為了兩萬,繼續跟不適合的人交往…值得嗎?浪費的青春就不只這錢了吧!
作者: ffnokiact (鎧浚)   2015-04-12 17:38:00
直接說,如果要不回來就認賠殺出吧!要到就當撿回來的
作者: QEmma (....)   2015-04-12 17:53:00
看兩篇這男人真的不能嫁,快閃吧,兩萬拿不拿的回來隨緣了
作者: Eyer (愛兒)   2015-04-12 18:05:00
這輩子沒還你的,總有一世會以不同形式還你。別計較,錢反正可以再賺;青春可一去不復返!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5-04-12 19:23:00
不管分不分 這男的就是欠她兩萬塊不還阿 那跟分不分到底有什麼關係?
作者: peter3683 (康哥)   2015-04-12 20:05:00
兩萬元?男生吃東西也有幫忙出錢吧?需要計較嗎?
作者: juisuiguines (guines)   2015-04-12 20:42:00
跟男友媽媽討二萬元如何?子債母還~
作者: starmello (\⊙▽⊙/)   2015-04-12 21:04:00
吃東西有幫忙出錢 欠兩萬就可以不用計較了??? 神邏輯
作者: rupalse (多)   2015-04-12 21:06:00
有沒有分手,應該都不會還了(過來人經驗)我借得比妳多,當經驗吧!
作者: FloraYei (飛翔的羽翼 )   2015-04-12 22:32:00
不要為了2萬塊繼續浪費自己的青春
作者: ssunnys (鯖魚罐頭)   2015-04-12 22:33:00
2萬買自由超划算~不要浪費自己的青春在這種人身上
作者: hana0401 (花花)   2015-04-12 23:10:00
兩萬看清一個人我覺得十分划算 她只是不想分手而已吧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5-04-13 00:00:00
兩萬買經驗 趕快換個男友比較實在
作者: aag8603153 (小白狗)   2015-04-13 02:50:00
趕快逃吧!!2w再賺就好 時間比較貴
作者: wegblon (恢恢)   2015-04-13 02:59:00
不用拿了 也才兩萬 新人生比較值得 怕又有恐怖情人出現 上報紙
作者: momogi1105 (桃園北川景子)   2015-04-13 11:01:00
認賠殺出 錢再賺就有了
作者: bigsos (我是你高中老師= =)   2015-04-13 11:22:00
為了兩萬只好繼續當別人奴才而且金額只會越欠越多不會減少,怎麼想都是塊陶
作者: llaull (llaull)   2015-04-13 12:28:00
簽借據+1,兩萬塊的金額不算小耶....
作者: bonbon77 (緣)   2015-04-13 12:43:00
分了更可以要吧
作者: duoCindy (小佩)   2015-04-13 12:50:00
快逃吧,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5-04-13 16:08:00
開口要一次,拿不到就算了,能分手就賺了吧
作者: djpro (wei wei)   2015-04-13 16:28:00
能拿就拿吧 不然直接跟男生媽說? 真的很誇張之前有本事自己住外面了 根本就是吃定女生
作者: bj129 (Nard)   2015-04-13 19:49:00
既然對方一次拿不出來,那就每個月拿一些出來還,好像可以去辦有法律效力的那種借據,叫他用轉帳的才有紀錄可以對證
作者: whiteherb (懷特赫伯)   2015-04-13 22:16:00
是我我不會要那兩萬 就當買教訓 買經驗而且就當做謝謝他給了這麼長時間的快樂吧相處總是會有美好的時光的
作者: jojia (jojia)   2015-04-13 23:48:00
直接找他媽拿吧 反正都要分了(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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