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這種凹人的例子都會覺得,台灣近年情殺事件這麼多
也是其來有自.不是說要檢討被害人或什麼的.
套句我朋友說的:並不是每個情殺案件的兇手一開始都想砍人的
如果不是有有一方面吃人夠夠,甚至把對方當工具人來利用,最
後再說一句我不知道(你喜歡我),我不是有意的,這是你自願的.或者看
過更狠的,交了男友之後還不放過以前喜歡她/他的工具人,跟男友快樂
出遊吃大餐.有什麼困難或問題再找工具人解決.
我朋友說:這簡直是在訓練變態跟殺人兇手XD如果一開始可以避
免,何必等到事情發生上新聞後才在那邊說不要檢討被害人,兇手就是如
何之類的.
不要因為對方退讓就步步進逼,因為你不知道對方的界線在哪裡,
也不知道萬一踩到對方界線的後果是如何,更不要白目的一踩再踩,有些
人被逼到極限會做什麼都不知道,事後再怎麼惋惜也沒用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