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怎麼斷絕懂法律追求者的騷擾,好想死

作者: smileyroom (慢慢)   2015-04-18 02:34:52
拜託誰可以幫幫我
我真的不知道還能怎麼辦
遇到一個台大的學生
很懂法律
甚至要大法官釋憲來跟學校抗爭
他跑到我工作的地方堵過我之後
我就完全不想跟他聯絡了
為此我換工作也搬過家
他說過如果我不跟他聯絡要找到我新家來堵我
還說這樣不犯法
http://ppt.cc/TUWs
今天封鎖了他5個FB
他用第6個FB傳訊息
我請他不要再騷擾我
他說報警也沒用
http://ppt.cc/de1d
快要瘋了
總覺得活著被這種人騷擾很痛苦
是不是只有死掉才能擺脫他的陰魂不散
想到這個新聞
http://ppt.cc/Pws7
我覺得很害怕
作者: Ohnomaki   2015-04-18 02:37:00
當然先報警啊,他就吃定你不報警
作者: mserway (mserway)   2015-04-18 02:38:00
直接報警啊 你說這些就是讓你以為報警沒用~
作者: gppe (我不想被查ip..)   2015-04-18 02:39:00
是國發所那個嗎?他應該不是學生了吧
作者: selenachin   2015-04-18 02:41:00
妳該不會真的給他說一說就不報了吧…?
作者: greatjob (正義的屍體)   2015-04-18 02:44:00
沒有具體騷擾行為.警察也很有可能不處理吧.然後就變命案
作者: greentea952 (茶)   2015-04-18 02:46:00
先報再說阿 把這些證據留著
作者: turtlefan (打鐵Lo)   2015-04-18 02:48:00
先掛號吧我覺得那男的要看醫生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5-04-18 02:50:00
報案確實沒用
作者: greatjob (正義的屍體)   2015-04-18 02:50:00
警察都是出事來驗屍體的
作者: lawkennedy (law)   2015-04-18 02:52:00
有病==
作者: pagl ( (^ε^)/ )   2015-04-18 02:52:00
去找法律扶助
作者: suii (傻咩)   2015-04-18 02:52:00
先盡量和朋友在一起或告知動向找個保鏢男充當男友
作者: QRsin (Sin)   2015-04-18 02:53:00
這些對話裡面就有威脅恐嚇意味吧
作者: suii (傻咩)   2015-04-18 02:54:00
要他家人電話請他們勸退 來信已讀不回就好 把他當空氣
作者: QRsin (Sin)   2015-04-18 02:55:00
他都這樣講了意思就是要妳去報警啊,還不報嗎?等什麼呢XD
作者: pagl ( (^ε^)/ )   2015-04-18 02:58:00
先隨身攜帶防身工具吧然後把相關證據蒐集一下 拿去警局請教一下員警如何預防也許他們會加強住宅區的巡邏之類的
作者: delnet (Delete)   2015-04-18 03:02:00
報警然後身上帶防身的
作者: saddestsong (saddestsong)   2015-04-18 03:05:00
去備案尋求協助並找有管理的地方住 這應已構成恐嚇
作者: greatjob (正義的屍體)   2015-04-18 03:06:00
如果過兩天在新聞上看見原PO.也不過又是一個寶傑的話題
作者: chinhan1216 (下巴翰)   2015-04-18 03:06:00
趕快找個男朋友閃死他
作者: Familybaby (Baby in Car)   2015-04-18 03:06:00
太可怕了吧
作者: seedboxs (自由)   2015-04-18 03:09:00
報警+媒體 =直接給他GG
作者: lgioralg (伶Ling不排除結婚5這個可)   2015-04-18 03:12:00
覺得好可怕,請記得隨身攜帶防狼噴霧之類的東西,以防萬一
作者: bobju (枯藤老樹昏鴉)   2015-04-18 03:18:00
先報警, 有沒有用不曉得, 但這是一種[宣誓]的意義, 代表妳會採取手段對抗, 他多少心裏也會有幾分忌憚, 自然會收斂
作者: Ambergogo (抹茶女孩*)   2015-04-18 03:19:00
覺得言語中帶有威脅恐嚇之意,也許可以報警然後提告?
作者: bobju (枯藤老樹昏鴉)   2015-04-18 03:20:00
還有就是跟他講, 妳要把他的行為告訴妳周遭的親朋好友, 提醒他們注意你這個人, 我就不信他這麼想紅
作者: bugbuug (蟲蟲)   2015-04-18 03:23:00
好毛,推先跟身邊的人說清楚,至少要躲或寄實體信件可以請朋友家人幫忙
作者: al0807 (大番薯)   2015-04-18 03:23:00
報警就可以了,記得把他的訊息留下來,光這些就可以用恐嚇
作者: bugbuug (蟲蟲)   2015-04-18 03:24:00
原PO出門能和朋友一起就盡量,不要太常落單,請備好防狼噴霧劑吧
作者: al0807 (大番薯)   2015-04-18 03:24:00
罪處理外加申請保護了。當然我知道保護令不能阻止他傷害你
作者: iandol   2015-04-18 03:24:00
標準只會讀書的恐怖情人 IQ高EQ低 人生沒重心
作者: iandol   2015-04-18 03:25:00
都這麼困擾了 忍痛換掉手機跟FB吧 安全最重要
作者: loveworld705 (哨兵集合)   2015-04-18 03:26:00
報警 出門一定不要只有自己一個,最少一定要有伴陪你
作者: bugbuug (蟲蟲)   2015-04-18 03:27:00
如果這麼擔心法律方面問題,請找更了解的人問清楚吧!!
作者: chinhan1216 (下巴翰)   2015-04-18 03:28:00
遇到這種完全不講道理的不正常人 真的挺衰的
作者: bugbuug (蟲蟲)   2015-04-18 03:31:00
另外原PO有打算關FB或另外辦新帳號嗎?
作者: aacj2642 (湮影)   2015-04-18 03:32:00
很難告,非常難告,自己多加小心
作者: iandol   2015-04-18 03:32:00
一種得不到你我就毀了你的味道...好可怕
作者: ifpenislong (IF)   2015-04-18 03:42:00
報警備案,然後找親人,朋友幫忙。不要自己承擔整個來龍去脈再描述多點,網友才能有辦法幫你。
作者: warlockx (warlock)   2015-04-18 03:47:00
拍照給媒體,他犯意很明顯啊,法律不行就用輿論,讓他紅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5-04-18 03:47:00
你這兩個保留訊息已經可以提告了,直接去請教律師吧
作者: cash7564 (CASH)   2015-04-18 03:47:00
這種追求法太可怕了 幫高調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5-04-18 03:49:00
現在這社會有太多可以處理的管道了,越是悶不吭聲妳就越慘
作者: datzuei (王大嘴)   2015-04-18 03:49:00
報警,把截圖給警察看!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5-04-18 03:55:00
走在路上防狼噴霧隨時準備好,他跳出來就噴,看他還敢不敢亂跳
作者: Taiwanbiru   2015-04-18 03:59:00
不曉得妳是怎麼惹上? 看來是很針對妳。妳做了什麼嗎?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5-04-18 03:59:00
證據+新聞整理一下給學校 請學校幫忙處理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5-04-18 04:00:00
遇到個有腦的歹徒,不要只會當個沒腦的受害者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5-04-18 04:01:00
之前那個胖學長殺學妹+焚屍的 他在殺了人之後也很理智呢
作者: kkessherry (晨風)   2015-04-18 04:30:00
這世上沒做什麼事就針對你的神經病多到不行
作者: Taiwanbiru   2015-04-18 04:58:00
有時候自己覺得沒對人家做什麼。但對方的感覺可能不見得是這樣。如果覺得自己是對的,與其在那爭執是否是神經病或是躲躲藏藏,不如時間省下來找個律師或長輩一起跟對方約見面談談是怎麼回事。看男方內文說彼此認識很久,總覺得不單純。
作者: linleon (leon)   2015-04-18 05:17:00
沒FB的生活會很難過嗎??連關閉FB的決心都沒有了…怎面對一個變態?
作者: STG44 (讓世界更美好)   2015-04-18 05:23:00
慢慢耶><
作者: Nazuki1022 (夏木)   2015-04-18 05:26:00
社會秩序維護法83&89條應該可以應付
作者: k47100014 (MIT_No.14)   2015-04-18 05:27:00
無視他不就好了
作者: Nazuki1022 (夏木)   2015-04-18 05:30:00
個人認為對方法律沒懂到哪裡,找真的懂法律的人對付他吧
作者: skullxism   2015-04-18 05:33:00
同樓上,他還在學嗎?通知學校亦可
作者: bukkake0103 (顏舍小品)   2015-04-18 05:51:00
通知學校沒用啦,台大在處理這種事情上基本就是個盲腸
作者: arcc   2015-04-18 06:16:00
那簡訊可以當證據阿太瞎了吧
作者: BDK (足各甲鳥)   2015-04-18 06:39:00
淚推噗推錯了 @@
作者: slimc0527 (Hasuku)   2015-04-18 06:46:00
訊息可以當證據 先趕快報警才是上策
作者: v9300087   2015-04-18 06:59:00
他說報警沒用就不報警嗎...先去吧
作者: Firenze (花椰菜星人)   2015-04-18 07:07:00
趕快報警吧你被威脅了!蘋果快來處理一下!!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5-04-18 07:10:00
記者們這才是最需要你們的地方啊!快來快來發揮你們的價值!!!!!
作者: Firenze (花椰菜星人)   2015-04-18 07:14:00
不過上不上媒體要尊重原PO的意願啦。報警
作者: canon6d (6DII)   2015-04-18 07:16:00
報警+媒體 妓者最愛前四大的 棵棵
作者: Marxing (甜在心饅頭)   2015-04-18 07:17:00
這哪是懂法律啊 你真好唬
作者: jackXDD (JackXDD)   2015-04-18 07:24:00
白癡 = =
作者: canon6d (6DII)   2015-04-18 07:25:00
=======不要謾罵 男生出來面對了o(>﹏<)o/︴ <>< <><
作者: Derrick906 (HsuPo)   2015-04-18 07:29:00
太扯了吧
作者: wodimaya (())   2015-04-18 07:34:00
報警啊
作者: crimson11 (crimson)   2015-04-18 07:53:00
直接報警 不要亂加臉書 申請保護令 請學校公司家人朋友幫忙
作者: victoryv6 (DAKINE)   2015-04-18 07:57:00
高調
作者: nicoro (N)   2015-04-18 07:59:00
要報警留下紀錄,以後可以作為求償的基礎我的民法老師告訴我們:法律保護勤勉人不保護睡眠人
作者: neverfriend (潔)   2015-04-18 08:06:00
拿這訊息報警啊XDDDDD
作者: colan8 (′◎ω●‵)   2015-04-18 08:06:00
真的想死就去死吧 不要拿來說嘴
作者: nicoro (N)   2015-04-18 08:08:00
他已經侵犯到你的人格權了,懂嗎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5-04-18 08:16:00
推文真是奇蹟 各種無法律常識都出爐了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5-04-18 08:19:00
不過你跟對方聊天是用自己粉絲團?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4-18 08:27:00
先報警 然後換你找他的親朋好友 哭訴這些訊息 勸他想開點
作者: ufoking (幽浮王)   2015-04-18 08:31:00
請藍鳥分析一下正確的法律常識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5-04-18 08:32:00
報警然後搬家
作者: chlechin (chlechin)   2015-04-18 08:33:00
這是恐嚇啊 妳真的有笨成這樣?
作者: allvolunteer   2015-04-18 08:46:00
本來PO文說幾句,但後來覺得沒意義
作者: tooth (tooth)   2015-04-18 08:46:00
覺得要到你家堵你是恐嚇,讓你心生恐懼。
作者: leo921080931 (小飽)   2015-04-18 08:48:00
你突然自行刪文不是打自己臉嗎?我還是覺得你很怪
作者: allvolunteer   2015-04-18 08:50:00
因為有些話我沒辦法公開講那樣PO還不是被質疑打不打臉對我來說不重要
作者: ufoking (幽浮王)   2015-04-18 08:51:00
其實直接報警也可以知道有沒有違法XD
作者: alan1320 (倫倫倫)   2015-04-18 08:55:00
若選擇沈默,一開始就不該Po文反擊。刪文只是更站不住腳。
作者: iwanttosleep (歐歐睏〃☆)   2015-04-18 09:05:00
報警囉
作者: rainstopha (雨停)   2015-04-18 09:06:00
報警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5-04-18 09:06:00
有什麼好奇蹟的?正常人都會先報警、找律師、找各種求助,難道正常人先翻法條認識法律?
作者: allvolunteer   2015-04-18 09:07:00
我現在也不可能再重新PO文啊再重新PO文不更詭異這是我最後一次針對這內容回應,我之後會沉默
作者: MiaoJ (樁)   2015-04-18 09:16:00
光這些內容如果有讓你感到恐懼害怕,就可以去警察局報案了(恐嚇)
作者: bbbing (無)   2015-04-18 09:21:00
懂不懂法律根本不是重點吧,台大板有個整天說要告人的最重要的,你怎麼會覺得他說的就是對的
作者: ikkoku999 (紫羅蘭獅子)   2015-04-18 09:23:00
他需要強制治療,恐怖型的
作者: flyingwhale (____)   2015-04-18 09:23:00
感覺原po有隱瞞一些事情沒講(拜託遇到騷擾快去報警不要只上網求援了) 另一方方文筆則是有些辭不達意
作者: Bigcookie2 (ミン)   2015-04-18 09:25:00
哀..太可怕了 你還是先報警吧
作者: liu83u83   2015-04-18 09:25:00
把訊息拿去報警當證據阿
作者: gn00533502 (Eggsy)   2015-04-18 09:40:00
報警+媒體,把這段拿去當證據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倫)   2015-04-18 09:41:00
好好笑XD 他哪裡懂法律了啦!!!亂扯一通啊他明明就已經犯了恐嚇
作者: lumosnox (t.ds.ot.m)   2015-04-18 09:42:00
靠杯 太可怕了吧......放棄你的FB帳號吧 其他的再慢慢想辦法
作者: toliver123 (toliver)   2015-04-18 09:43:00
他說不算就不算?台灣最強的律師現在還服刑中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5-04-18 09:43:00
一般人應該不會寧願搬家不願報警就是了,有事沒講?
作者: epoint048596 (Laplace Transform)   2015-04-18 09:59:00
你就報警阿 不然到時候被問怎不報警被當自願被騷擾不過總覺得有內情阿XD
作者: chasel2361 (簡子)   2015-04-18 10:00:00
感覺是通天神探...
作者: Taiwanbiru   2015-04-18 10:00:00
如果是真的我建議別報警會比較好, 除非你有十足把握對方不會有任何行動. 一來是如果對方真的很危險, 報警會是觸動恐怖作為的動機, 警方也不會有那種人力保護你. 保護令? 你確定你等得到那時候? ;二來是如果對方不危險, 妳更不需要用報警的方式來解決.
作者: iamwind7954 (吃飽才有力氣減肥!)   2015-04-18 10:01:00
為什麼搬家換工作他都還找的到阿= = 好扯
作者: meisir2000 (c19)   2015-04-18 10:05:00
某些人不懂不要裝懂,法律上沒有備案這個名詞啦
作者: rushaun   2015-04-18 10:07:00
這樣已經算恐嚇了
作者: meisir2000 (c19)   2015-04-18 10:08:00
這中間保證一定有隱情,至於隱情只有原po最清楚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4-18 10:08:00
建議把ID打馬賽克
作者: liao5469 (一天又一天)   2015-04-18 10:08:00
這人真的有夠噁心
作者: xxxg00w0 (寒夜)   2015-04-18 10:31:00
光第一行他寫的報警也沒用這堆文字就能成案了啦...越會這樣寫越代表他根本怕 報警吧
作者: canon6d (6DII)   2015-04-18 10:36:00
勿忘某星球公主
作者: eusttass (JohnSmith)   2015-04-18 10:37:00
有病嗎= =?
作者: ott (ott)   2015-04-18 10:37:00
http://disp.cc/b/18-8xNB (本會性侵害暨性騷擾防治措施及
作者: jeff0801 (TheYellowRain)   2015-04-18 10:40:00
告他啊
作者: anxitrimer (anxi)   2015-04-18 10:48:00
紅明顯,這不叫懂法律,你被唬了,趕快報警,對話紀錄也要留著
作者: seallol (carl)   2015-04-18 10:49:00
報警沒用,就去頻果報料
作者: rjhowmanyo (RJ)   2015-04-18 10:54:00
超扯 報警快
作者: khydra (小胖天下第一控)   2015-04-18 11:11:00
我是覺得他不太懂法律啦…可惜我手邊目前沒電腦可以回文
作者: kickyjump (小踢踢跳跳)   2015-04-18 11:16:00
這男的這樣叫懂法律...他是要你不要報警而已,快報警好
作者: jay01062 (SingleBlue)   2015-04-18 11:24:00
或許上新聞會有效 幫高調
作者: winds10090 (小狐狸)   2015-04-18 11:24:00
只能找黑道了(?
作者: pagl ( (^ε^)/ )   2015-04-18 11:25:00
大家都是局外人啦 單方說法也不能全信 如果有危險請立刻拿證據報警、尋求法律扶助 並注意人生安全
作者: dan61409 (西靈阿播)   2015-04-18 11:37:00
紅明顯 弄給媒體 讓他終生gg
作者: clement80161 (我喜歡妳~)   2015-04-18 11:39:00
但就這些文字就覺得這男生太恐怖了
作者: skeric (寶寶剛)   2015-04-18 11:57:00
【給誹謗者】ㄎㄧㄤ゜ω゜)っ✂╰ひ╯
作者: see75 (玥)   2015-04-18 12:04:00
是2008那位嗎!!!(已買好雞排珍奶拉椅子)
作者: zerodsw (Zero君)   2015-04-18 12:06:00
恐嚇危安啊,只要足以使當事人心生畏懼就可以構成要件了
作者: vuv87 (FISH)   2015-04-18 12:24:00
先找他家人的臉書,寄給他們看
作者: a176893   2015-04-18 12:27:00
太恐怖了
作者: typecommand (:))   2015-04-18 12:46:00
有督割的味道
作者: ufoking (幽浮王)   2015-04-18 12:51:00
如果對方是法律相關工作的 應該是他怕留汙點吧
作者: qoo4628802 (風滔)   2015-04-18 13:11:00
好魯的人
作者: unadix (一到十)   2015-04-18 13:17:00
作者: victoryv6 (DAKINE)   2015-04-18 13:21:00
高調
作者: labrador06 (LaLa)   2015-04-18 14:12:00
先告訴身邊親朋好友,好有個照應跟多個知道這件事情始末的人,所有紀錄留存,自己出門時攜帶防狼等防禦工具,晚上出門可以的話更要攜伴同行。然後,報警吧,不報怎知沒用,沒用就自救,找法律相關人士咨詢,對他所以行動視而不見。所"有"行動
作者: justadog (狗人)   2015-04-18 14:35:00
先找有相關經驗的律師幫忙 不要找學校 只會被壓下
作者: hobbysleep   2015-04-18 14:48:00
請盡可能請求親友的幫助,保護好自己不要想死好嗎
作者: r780224 (綠豆的小孩)   2015-04-18 14:50:00
搬到警局旁邊呢
作者: hk19583 (SO1ol)   2015-04-18 15:00:00
超級噁的這種人台大有什麼用啊人格完全有問題==利用自己擅長的來傷害別人是敗類 噁心
作者: jojia (jojia)   2015-04-18 15:39:00
報警啊啊啊 不要任他擺佈 男的有夠噁心
作者: jack999 (淡定傷悲)   2015-04-18 15:42:00
跟水果報講 讓他紅
作者: violetsea (加油加油再加油!!)   2015-04-18 15:48:00
很明顯是威脅恐嚇的騷擾,快報警!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5-04-18 16:26:00
社會秩序維護法,甚至是恐嚇(妨礙自由型的)刑法強制罪有可能,但你要有收到正面實質壓迫
作者: LittleBoy34 (小男孩出頭天)   2015-04-18 16:33:00
北七 先報警再說
作者: docx (docx)   2015-04-18 16:47:00
========記者快來抄========
作者: rubybear (熊)   2015-04-18 16:48:00
趕快報警! 然後最近要注意自身安全,我覺得男生可能心理有問題
作者: tiyico ( )   2015-04-18 16:53:00
台大法律? 阿不就現在台灣島上亂源源頭
作者: owlman (★~Born To Be Epic~★)   2015-04-18 17:03:00
還是可以報警 妳都截圖了這樣構成恐嚇了吧
作者: liorio (你要幸福)   2015-04-18 17:25:00
這不是恐嚇證據嗎 為什麼沒用
作者: Liking (MP魂)   2015-04-18 17:57:00
怎麼感覺台大的水準越來越低阿
作者: lariat (幸福 自由 富足)   2015-04-18 17:59:00
報警
作者: pplark (pplark)   2015-04-18 18:01:00
法律人栽在法律上的案例又不是沒有...
作者: yyff   2015-04-18 19:26:00
直接花點錢或靠關係找黑道比較有用啦...
作者: kim (@@@@@@@)   2015-04-18 19:32:00
妳貼的這個內容 不就很明顯可以告他恐嚇了嗎?他寫【如果要堵妳】 光這個就足以告他了啦!!
作者: lyviasun (:))   2015-04-18 19:39:00
原PO先不要緊張 我覺得這種人是神經病
作者: imhaha (嘿嘿)   2015-04-18 19:42:00
該講的上面都說了。我有個疑問,為什麼不關或換fb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5-04-18 19:52:00
這明顯觸犯恐嚇罪阿,他有沒有讀書啊 = _ =
作者: tihs104 (shit)   2015-04-18 20:09:00
對付這種人就是故意約他出來 找關係給他一頓再也不敢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5-04-18 20:11:00
拿法律嚇你而已 去找法扶 他們更懂
作者: skatedarren (Jaye)   2015-04-18 20:36:00
海嘯我要知道~~
作者: yufan1112 (阿帆仔)   2015-04-18 21:36:00
台大海嘯嗎
作者: waspie (曾為派)   2015-04-18 21:40:00
海嘯 是你?糟糕 海嘯會不會因此告我誹謗XD
作者: devillover (時雨雁華)   2015-04-18 22:09:00
拿去申請保護令可以嗎?違反保護令可以告(?!
作者: youame (youame)   2015-04-18 22:11:00
都被他騷擾到想死了,怎麼妳不敢去報警?報警沒用,那就報到台大去呀,叫他學校處理,或找他父母處理是有什麼深仇大恨要騷擾別人到想死的地步?
作者: Rilakbaby (樂樂)   2015-04-18 22:16:00
看起來不是法律系的喔
作者: lucky0980 (lucky)   2015-04-18 22:21:00
趕快報警並詢問呂X遠律師吧!
作者: lyndonliu (liuliu)   2015-04-18 22:34:00
是否考慮買個電極棒,然後如果一個人住最好每天固定找人報平安吧
作者: youngleo   2015-04-18 23:30:00
報警以及通報台大校方
作者: davids0614 (不要問)   2015-04-18 23:31:00
台大海嘯哥?
作者: uoyevoltnaw (雲之彼端)   2015-04-19 00:24:00
他說沒用就不報哦,這麽信他何不在一起算了
作者: cady69 (魔法見習生)   2015-04-19 00:27:00
sop:po八卦 肉搜 上新聞
作者: LC151 (大雞)   2015-04-19 00:58:00
海嘯是你?
作者: jerry000121 (YoYO)   2015-04-19 01:06:00
他不是台大的學生了
作者: tedmax100 (Nathan-Lu)   2015-04-19 01:21:00
台大,不意外,自尊心超強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5-04-19 01:24:00
支持你報警,公務員有前科畢竟不好看
作者: Allan1118 (在這個安靜的暗暝)   2015-04-19 01:25:00
他法律其實也沒很強z
作者: dddyen307 (Shanti)   2015-04-19 01:29:00
超可怕,根本有病,請保護自己
作者: skeric (寶寶剛)   2015-04-19 02:22:00
【給誹謗者】ㄎㄧㄤ゜ω゜)っ✂╰ひ╯
作者: Biscuitscu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2015-04-19 06:03:00
妳應該先關閉妳的粉絲團
作者: Magicjuke (( ̄▽ ̄)ノ)   2015-04-19 09:21:00
訊息中有恐嚇意味了吧
作者: monkeydpp (test)   2015-04-19 09:23:00
直接找人蓋他紙袋....
作者: allan04   2015-04-19 09:24:00
找個保鑣...懂法律也沒用了
作者: JashiaN ((((((((○))))))))   2015-04-19 10:59:00
拍拍,但我覺得這文章似乎也有要廣告妳粉絲專頁的感覺。如果錯了,我道歉
作者: engineer1 (woshifeizhai)   2015-04-19 11:03:00
先交一個臨時男友看看 能否擺脫
作者: t520131412 (羽)   2015-04-19 11:21:00
拿著這些訊息去報警!
作者: smyther (小米)   2015-04-19 13:44:00
難道是海嘯@@?
作者: color0416 (waiting)   2015-04-19 14:06:00
重點是出門不要一個人 約個伴吧
作者: jib0110 (衝呀)   2015-04-19 14:37:00
原來是台大的喔,那就不意外了
作者: michaelkobe (荒人邪影)   2015-04-19 14:39:00
絕對報警阿-.-先交一個臨時男友是什麼爛招-.-
作者: nakabin (日落)   2015-04-19 16:15:00
換fb吧!另外,先報再說,記得留報案三聯單!有紀錄是好事。
作者: lai820713   2015-04-19 19:14:00
不要怕他,他把你吃的死死的,去報警然後跟家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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