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怎麼斷絕懂法律追求者的騷擾,好想死

作者: DecaRaBia (道成寺 蛇之獄)   2015-04-18 08:38:37
※ 引述《allvolunteer ()》之銘言:
: 包括她的「官司及病歷資料」
: 我講到這裡就好
: 我不喜歡把私事拿出來給大家公審
: 特別是我不願意公開有關smileyroom的「所有真實內容」(那才是真相)
: 再者,「官司及病歷資料」有個資法問題
: 我也不便公開
: 而且這會傷害到她
我僅只回一篇就好
你也很妙,口口聲聲宣稱不要傷害她,卻知道這樣的行徑已經造成她的困擾
本來原文我有叫她換個帳號算了 後來看了臉書知道她有粉絲頁又有留EMAIL
推估恐怕要銷聲匿跡也不是那麼容易,沒想到天還沒亮人就跟過來了...
回正題,所以呢?
你有她的官司跟病歷資料,然後呢? 哪裡妨礙到你? 需要這樣糾纏?
你可以不要講得很清楚,但是有礙於你的部分要講清楚,究竟你隱晦不願講的事情,
與你何關?
口口聲聲不願傷害她,做的事情卻不是那麼一回事
不然你出來自清是為哪樁?
還是,你是打算等對方回應時再給她一刀斃命?
說真的,其實你遲早會講吧? 你想讓事情上報吧?
感覺這女的還真倒楣惹到她不該惹的人。
不好意思,就路過講那麼一句,我也不太想跟我覺得不好惹的人物糾纏太久,
可能我也太高估群眾智慧了。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5-04-18 08:42:00
這兩個都在帶風向,旁觀者小心別公親變事主
作者: allvolunteer   2015-04-18 08:44:00
謝謝你,我決定刪文
作者: lamdy (小非)   2015-04-18 08:44:00
同意樓上,但總覺得男方那篇的內容讓我有點怕怕的......
作者: flyingwhale (____)   2015-04-18 08:46:00
同意一樓
作者: ufoking (幽浮王)   2015-04-18 08:46:00
不方便公開就找第三方調解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4-18 08:50:00
總覺得是一邊想分。一邊不給分手
作者: leo921080931 (小飽)   2015-04-18 08:50:00
感覺不單純
作者: wodimaya (())   2015-04-18 08:58:00
唉呀刪文了我雞排都炸好在等
作者: jessa (jessa)   2015-04-18 09:00:00
意思就是我也不想阿 潛台詞:別逼我
作者: canon6d (6DII)   2015-04-18 09:02:00
唉呀 男主刪文了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5-04-18 09:05:00
我倒覺得有金錢糾紛,之前台大殺人那個女生不是也花光了男生的積蓄幾十萬然後拍拍屁股走人,男生不爽人財兩失而殺人
作者: allvolunteer   2015-04-18 09:06:00
因為這篇說的有幾分道理,所以我決定刪
作者: yaokut ( )   2015-04-18 09:06:00
說真的,什麼糾葛都不清楚,還是別自行下定論,很容易被有心人亂延伸的
作者: allvolunteer   2015-04-18 09:07:00
我無意對她一刀斃命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5-04-18 09:09:00
推 有自信就出來直說,扯病歷幹麻?就算她有病史也可能被騷擾,根本不相關。很多病患無害,壞人沒病史比有病史的多。會扯病史,就表示沒其他證據可自清才拿社會觀感出來救援。女方至少有訊息可做證據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5-04-18 09:14:00
一個人有病然後「無關的人」要騷擾那個病人?文刪了無法理解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5-04-18 09:17:00
原po那篇沒看也沒差,啥都沒寫只說有女方病歷。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5-04-18 09:20:00
......所以是「喔!這人有病耶!堵她!」這樣?......怎麼感覺不只一個人有病?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5-04-18 09:21:00
有的人只是沒去看醫生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5-04-18 09:23:00
因為有病歷會被堵嗎?......慘了我感冒看醫生不只百次,走在路上會被狙擊嗎?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5-04-18 09:26:00
他是說有女方精神病史啦 但不管如何,病歷是個資法非常明確規範的個資有訊息最重要 花點錢請個律師,病史只是法官心證用吧!也不懂女方為何不報警。
作者: jullyio (南瓜)   2015-04-18 09:36:00
估計會被肉搜出來上新聞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5-04-18 09:42:00
有種女方有事理虧沒講的感覺...
作者: s9523752 (Wayne Chang)   2015-04-18 09:43:00
你備份一半 通篇看不懂你在說啥 幹嘛不直接寄站內信= =
作者: yaokut ( )   2015-04-18 09:44:00
或許有部分沒說明白,但暗示對方有病史,所以才會~ 不太好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倫)   2015-04-18 09:44:00
不要表面都做的冠冕堂皇,只為了徵求輿論支持大家都是受過教育的人,該怎麼做其實大家都很明白甚麼是對甚麼是錯,先走正當途徑以後再來吵
作者: ufoking (幽浮王)   2015-04-18 09:46:00
就女方不想聯絡 男方不甘心
作者: bhis (XXXS)   2015-04-18 09:54:00
純圍觀
作者: iamwind7954 (吃飽才有力氣減肥!)   2015-04-18 10:02:00
求備份
作者: smallwenwen (Dazed and Confused)   2015-04-18 10:14:00
拉板凳
作者: kickyjump (小踢踢跳跳)   2015-04-18 10:21:00
光看男的講「你以為報警有用嗎」就可以知道理虧的到底是誰
作者: lia1062001 (千年妖怪)   2015-04-18 10:26:00
男生只是來討拍的...
作者: philandsam (盛小王)   2015-04-18 10:27:00
是不是仗著對方有精神病史 就認為可以規避騷擾或跟蹤的法律責任?
作者: canon6d (6DII)   2015-04-18 10:41:00
勿忘某星球公主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4-18 10:51:00
基本上不管女生有啥毛病都很難解釋那個圖......
作者: ufoking (幽浮王)   2015-04-18 11:01:00
其實很簡單 報警就對了 男方也別裝委屈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2015-04-18 11:25:00
備份在此 :http://www.ucptt.com/article/Boy-Girl/1429312686/0F4=====================================================
作者: capricostar (魔星仔)   2015-04-18 11:40:00
念法律是給你這樣用的喔?書讀到哪去了?當今政壇一堆法律人 難怪臺灣不會進步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5-04-18 11:41:00
原文備份真的有講等於沒講...
作者: Linzoma (Heaven knows I tried)   2015-04-18 11:47:00
只能說莫傷他人莫傷自己 從現況看來雙方都需要協助 女方可以打113看看 能不能協助申請保護令~男方為什麼執著成這樣不得而知 去找其他人談談吧
作者: monocero (食人獸)   2015-04-18 11:49:00
看了備份只覺得男方說女的有問題,但對是否騷擾絕口不提提到病歷只想到可能女方講男方壞話所以男方要澄清,但看男方的內容根本不覺得是要澄清啥,感覺只像我騷擾她是有理由的這樣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5-04-18 12:01:00
即使如此,女方那兩個訊息依然有效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2015-04-18 12:04:00
報警就好
作者: see75 (玥)   2015-04-18 12:05:00
是2008那位嗎!!!(已買好雞排珍奶拉椅子)
作者: try825 (QQ)   2015-04-18 12:05:00
這文 怎麽還沒上蘋果呢?
作者: soooooooo   2015-04-18 12:10:00
好可怕~~~推文會不會被學法律的告阿
作者: momogi1105 (桃園北川景子)   2015-04-18 12:50:00
直接報警阿 不管女的是對你騙財騙色還是仙人跳有證據就報警不要在那邊威脅恐嚇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4-18 13:04:00
幫翻譯:她有病所以她說的話不能信 但我是好人不拆穿她(就是想帶風向啦)
作者: kickyjump (小踢踢跳跳)   2015-04-18 14:00:00
不管女的怎樣,原文中的圖片就是說明了男的已經以言語造成女的心生恐懼不管是感情債還是金錢糾紛,都不該說出如圖中那樣的話這種光看就覺得可怕,如果是當事人一定更無法忍受..
作者: bottony20 (封徵)   2015-04-18 14:05:00
都在代風向喔
作者: justadog (狗人)   2015-04-18 14:32:00
看女方截圖 很明確指出男方因為喜歡她 所以跟蹤她啊只能說男方真不愧是112的 還試圖說女方有精神病史來帶風向 如果女方沒截圖證據 還真的會被你騙了
作者: shindawn (最偉大的米蟲)   2015-04-18 15:22:00
廢物男
作者: remmurds (Stronghold)   2015-04-18 15:43:00
112法律系不意外啊
作者: tina4845 (yy)   2015-04-18 17:22:00
遇到這種男的真雖
作者: fff0722 (是哏不是梗)   2015-04-18 18:15:00
好可怕的感覺。我覺得女生應該把網路上的資料一口氣全刪
作者: skullxism   2015-04-18 20:04:00
搞不好是被人這樣騷擾威脅才精神病,可以索賠拿別人病史來說挺噁心的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5-04-18 20:53:00
啊寄那種信還說別人有病。
作者: GF (謝謝妳 40D)   2015-04-18 22:09:00
說到病史 誰無病史? 我說樓上全部都有病史! 小兒科還說我上次咳嗽就診呢
作者: youame (youame)   2015-04-18 22:16:00
為什麼他能得到別人的病歷資料? 不能告他嗎?如果依照男的講的"你以為報警就有用嗎?"連報警都不能保護自己,那這社會也完了..
作者: antylove (蜜桃)   2015-04-19 14:20:00
Pdf版備份 http://0rz.tw/nXwBi看女方貼文和男方回應後,覺得男方好可怕!
作者: cchun151 (chunny)   2015-04-19 19:40:00
怎麼辦這世界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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