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31歲對女生來說,會很急結婚嗎?

作者: ealleneee91 (伊)   2015-04-25 11:44:19
※ 引述《baba5566 (衰神)》之銘言:
: 我是最原始的原PO,我最近心情買慢慢沉澱,最近也忙
: 但是絕對無意筆戰或是其他的讓版友不舒服的事
: 我希望這篇文章,不要有太多偏離主題,畢竟我這篇會
: 把第2篇的內容再補充不足的地方
: 想這篇可能就是這此系列最終休止符。我內容會把版友對我的誤會解釋清楚。
: 其實每對男女價值觀真的百百種,我們雙方也是找最適合自己的方式。
: 主題1:首先是條件交換
: 1-1:
: 自己的工作經驗:
: 以我自己現實本身工作例子,我畢竟再工作上有一段時間了,
: 至少我所遇到的工作有時候,會有條件交換的工作。
: 例如1:我學長叫我一定要輪班40天(但是我討厭輪班),學長僅提出一些塞牙縫好處條件。
: 我也勉強答應(哀!!!和氣第一,雖我中虧,但是可以接受,團隊優先拉)。
: 例如2:
: 後來我直屬長官要我去作時間很偏僻的固定班,但是他也給我,我要的報酬
: ,因為畢竟是長官,能該的條件當然比我學長多一些,故(我小賺)。
: 結論:
: 能夠談條件,其實長官與我,雙方都希望把事情解決到最好,並且快速解決
: 或許有一方略虧,但是雙方能在可以接受的範圍,也不至於
: 談判破裂,造成同事間不愉快的相處。
看得出來你是新手,但要想想是不是真的是你要的。
: 1-2回到我與女生的相處模式:
: 如同上述版友所述,我們是相親的模式,談一些雙方的核心條件
: 先把條件說清楚,將來也比較不容易有紛爭,反正當初都說好了
: 。條件都說好,不一定是壞事,可以讓有心結婚為前提的男女方,省一些時間。
: 男方核心:
: a.專情
: 註解:想結婚,當然要專情囉,條件合理
: b.台北工作&定居
: 註解:
: 這是我提出的最苛刻的要求,有可能被女生打槍,或是女生提出
: 等價的條件,提出此要求也是希望不談遠距離愛情,我自己也被公司綁3年約,
: 無法調動,即使3年後調動也要看當時有沒有南部缺,況且我直屬長官要不要
: 放我走,總而言之,想調動難度真的很大,是未定之天。
: c.女生要有工作
: 註解:(我也知道我自己薪水5W,在台北只有我單薪,夫妻根本不可能生活
: 故希望女生一起為家庭分擔一些經濟壓力)
: d.女生不要輪班(主要目的為穩定的生活品質)
: e.女生不能太有過重購物慾望(當然啦我也會做到,我自己也沒太大物質欲,我平日也算省,
: 畢竟萬一有小孩,又是一筆大開銷,平日就要稍省一點)
從上面來看
我在談條件的角度 我不認為你提出什麼嚴苛條件。
a OK
b 結婚之後8成以上都是夫妻同住,除非你想戴綠帽。
所以不是你跟他不然就是他跟你
照你說的來看,他高雄沒房子 你台北有房子
(我說的是''空屋'' 不是那種旁邊有長輩走來走去的屋子)
所以他結婚後如果不想和長輩同居,本來就理所當然要跟你。
c OK
d OK
e OK
: 女生核心:
: a.專情(原因如男方所述)
: b.經濟主導權
: 註解:(女生隱隱約約不希望,婆婆掌握男生大部分的薪水,甚至未來
: 夫妻跟父母若不同住,女生也希望男生的薪水給女生保管,我想這也蠻敢要的
: OK我同意,既然男生獅子大開口要女生來台北,我可以接受女生開此條件)
: c.婆媳關係如果處理不好,搬出去住
: 註解:理由同上
: d.偶而回娘家:畢竟女生也是有父母的,男生要體諒女生,我還說,你下去,
: 一定要找我一起下去,同意
a OK
b 我建議你,別瘋了
他憑什麼掌握你經濟權
你老母掌握你經濟權OK。台灣社會95% 親生父母都不會亂搞自己孩子。
直接跟你說 ,人都會互相背叛,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而且你們是相親,也沒啥同甘共苦的經歷。
他臉但不錯,手段經驗一定不差,
到時候出什麼問題,你錢都在他那,你自己好字為之,而且公務員最好別亂上法院。
這雖然是女版,但是有女的提出這XXX的要求我還是第一次聽到。
當然他提出這要求可以,(但是你要自己知道,這是多餘的)
平等條件應該是他在台北可以賺的跟高雄一樣多。
叫他住台北,體諒他薪水變3萬。 (已經1:1互不相欠了)
控制別人財產真的不太妙。
: 最後總整理:
: 我提出的條件,為女生來台北定居工作,女生一開始真的覺得我超強勢,
強勢??為何?? 女方就沒有高雄獨居房阿,
阿你就有台北獨居房阿!!
交往要求人家住哪,算強勢!OK!!我接受。
但你們現在探討的是結婚。長年分隔兩地,不怕以後小孩叫錯爸爸或媽媽??
說你強勢??真是狗屁
: 為啥不是我配合她入高雄住&工作,後來我說我有1XX的坪數再台北,有2棟以上
: 在台北可以不用付房貸,以我的分析來看,來台北或許生活經濟上跟高雄比
: 比較不拮据女生也同意了。
喵的!!就是那女人沒有高雄獨居房阿..
有的話再來談..
一開始女方如果想結婚,就已經沒有資格談住哪裡的立場了。
c. 那女方根本想出去住
d. 本來就是應該的
: 當然啦,女生離開輪班的護理師工作,其實她也跟我說,身體有點累,也想考慮
: 結婚,剛好女生的親戚有介紹她台北的工作。她來台北我一定會用心對待她,
: 這點無庸置疑。
你經驗太少了
你現在該做的事情
交往對他5~6成好
結婚7~8成好
有小孩在9成付出。
我不會騙你的。
沒有版友神經病主動討戰
那是因為你說的不清楚 (有房到底是怎樣的房?!)
到現在還是沒說清楚..
只能猜測你至少有一間''空房''。(幾坪其實不是重點,別跟我來學生5坪套房就好惹)
房到底是獨居房 還是父母同住房
這2個就是天堂地獄的差別~
沒有女人想跟長輩住
那女人問你的問題就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婆媳問題?對那女生來說,這就是他的大問題了,他根本不想和你爸媽住。
: 不過總而言之,真心對待女生是不二法門,即使是窮男孩,誠懇對她,關心她
: 可以面對未來一切難題,經濟分只是加分的條件,心靈上互相體諒包容
: 才是夫妻相處之道
看開一點。
保守一點。
到最後不管怎樣都不要後悔怨恨。
自己要衡量一下付出的成本。
這是自己的經驗。
: 這真的是我最後發表的最詳細文,也不做任何回應,我最近也要回工作岡位上
: 就這樣囉,不管之前與我有言語摩擦的版友或是真心給我建議的版友,
: 就互相祝福你們
: 單身者:找對另一半 雙戀者:百年好合
已你條見來說
5萬台北夠用
女方只要賺2.5萬你們就能活著很快樂了
就算5萬2人也夠活了。
你不用買車 買房
已經贏一票人了
但你要想想。
你有這麼好的條件。
(我到現在還是不知道 5萬要不定期輪班 的 公務員是哪種?? 警消?還是關務??)
你是比女方有更多對象能選的。
作者: taipelsky (海音)   2015-04-25 11:48:00
我自已也不讚成錢被人管,但既然他們彼此ok就好了
作者: kaletra (還沒想到)   2015-04-25 12:02:00
其實是原po對自己沒有自信,身在擁有在台北市有2間以上百坪房子的家庭又是獨子,至少有上億可以繼承是不是公務員月薪多少已經不重要了,這種經濟條件找對象實在不應該委屈自己,格局可以放大
作者: oxylin (道別等於死去一點點)   2015-04-25 12:11:00
他如果真的有更多對象可選不會到現在都沒談過戀愛吧
作者: yaokut ( )   2015-04-25 12:13:00
這裡是男女版 XD
作者: eliza771129   2015-04-25 12:44:00
我認識過比原po家裡有錢10倍、但自我感覺良好程度也和原po不相上下的男生,身高也是170以下,到35歲了也還是單身啊
作者: bbbing (無)   2015-04-25 14:30:00
總之,不管條件再好,單身男有人肯嫁就該謝恩了
作者: dswen (牛河)   2015-04-25 14:51:00
反正單身男就是魯蛇 哭哭
作者: el72829   2015-04-25 16:55:00
呵呵這個跟原po有得比
作者: neverpeace (DaLa)   2015-04-25 20:31:00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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