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oubuz (室內設計)
2015-04-30 17:36:37話說 前女友是我學妹 我們交往了7年多 最後前女友劈腿散了
分手一年後 我前幾天在學校修課想起有幾本書借給他
我只是想要回我的課本
他說她把課本都送給學弟妹了!叫我自己在去買新的就好...
重點他還忘記送給誰了
因為是補習班講義 可是滿滿的回億
搞的我很像乞丐 一直在要書...重點還只能透過朋友傳話!
因為是劈腿所以她現任男友非常在意
我到底該怎麼辦 只是想拿回我的書而已....
要到火氣都有點上來了………簡簡單單拿回我的書要透過3~4個人不斷傳話
到底該怎辦才好…
作者:
chi47 (心在哪成就在哪)
2015-04-30 17:39:00你太晚要了,我想你算了好了
作者:
chi47 (心在哪成就在哪)
2015-04-30 17:41:00而且如果真是那麼重要的東西你一年後才要,你也很奇怪
作者:
houbuz (室內設計)
2015-04-30 17:43:00去年當兵 今年念研究所才想起這件事
作者:
jespere (只願長夜將近天快亮)
2015-04-30 17:43:00不是說她對 她就說找不到了(或存心不想找) 你再繼續問 她也不會還你啊
牠男友不高興 不會嗆牠不過是個小王喔而且是你借她書 算借貸關係她怎麼可以隨意轉送責任歸屬在她身上吧 東西就不是自己的還轉送呵呵
作者:
CrazyR (無聊是慢性毒藥。)
2015-04-30 17:53:00真有那麼重要滿滿的回憶 當時怎麼不要
搶人女友的老王在跳腳只差沒跳牆囉,那男的會怕就好XD推時間大大,要不回來去港口買船票送她...
你乾脆直接告侵占算了....對方絕對馬上跑出來...不然你直接拿她男友的電話,直接跟她男友要書 這樣子講就夠清楚了,也不用透過前女友
作者:
SXRD (無)
2015-04-30 18:17:00過那麼久才拿 怪自己啊
作者:
joe750 (潛到溺水)
2015-04-30 18:18:00告他侵占
作者:
st255183 (新同學4ni)
2015-04-30 18:21:00其實不太認同樓上幾位大大的回覆 借的東西不管多久才想起來要去要也還是自己的 而且被劈的當下應該也想不到書還沒拿回來這一塊吧
作者:
houbuz (室內設計)
2015-04-30 18:22:00如果劈腿後還想的到課本 是有沒有那麼愛書..=
作者: pprisa (AASKA) 2015-04-30 18:33:00
你跟他男友說 放心大家都那麼熟了 不要擔心
作者:
FQASS (艾斯)
2015-04-30 19:16:00至少也是自己表弟 說一下就好
作者:
a140119 (儀儀)
2015-04-30 19:31:00推筆記心血捨不得…
作者:
kejiehun (狂亂貴公子)
2015-04-30 19:35:00過了就別要了吧
作者: lin970196 (lin970196) 2015-04-30 19:45:00
叫她買給你阿!
作者: vendetta001 (賈伯濕) 2015-04-30 19:50:00
難怪被劈 呵呵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4-30 20:05:00告侵占阿..
作者:
sadlove (不打擾是我的溫柔)
2015-04-30 20:31:00不管有沒有分手 書都是他的啊 哪有什麼太晚要
自己的東西想討回來還要被版上酸這有詭異論調真是無奇不有
大大大大推叫她買給你 把別人東西送人當然要賠啊!!!!!
作者: kaojin 2015-04-30 20:59:00
把我的心還我~
作者:
xl0208178 (你好我是林蕭o'_'o)
2015-04-30 21:30:00噓那些說原po太晚要的 所以你們分手了就會立刻要對方把東西全還來?東西本來就是原po的 不管放多久 還是要還吧
作者:
a860561 (芭樂樂)
2015-04-30 21:33:00怎麼送人啊………原po好倒楣
1.你是想拿書還是不甘心 2.你怎麼搞頂多就是拿回新書3.周遭的人90%一定覺得你在騷擾 根本得不償失你就算上法院也是頂多賠書 周遭會講的多難聽?你身分敏感 時間又晚 你理直氣壯 但是誰會相信?隨便講一下 你拿書的事情回來騷擾 誰會相信你?人家都會在意了 對方感到不舒服=??你女朋友的前男友分手一年後來要書~我想你不會這麼舒服
作者:
ning0201 (出小坑跌大坑)
2015-04-30 21:55:00書就你的還隨便送 你管他男友觀感XDDDD
作者:
hugoliu (雨果)
2015-04-30 21:59:00不怕撕破臉或共同朋友尷尬,下最後通碟說再不還走調解她送給誰忘了她家的事,自己想辦法找回來.我懂補習班講義不見多傷心,我以前上課也是超專心抄的超精美,大概十年了我現在還是留著,準備考公職時還可以拿出來用.那是心血啊不要私下單獨商量,找公證人之類談,以免被誤會
作者:
LinYiCH (無名小卒卒卒)
2015-04-30 22:03:00劈腿女不得好死........
作者:
bfacsls (bfacsls)
2015-04-30 22:29:00噓婊子,拿不出來就叫她賠啊,不是自己的東西還敢送人。
作者:
qwqtwwt (小易)
2015-04-30 22:38:00一年後才想起來拿書挺有意思的...
就先傳話說再不把書還來就告侵佔 給她時限找書 時間就上法院 就不會有騷擾觀感不過這樣就等於撕破臉了 你們之間的共同好友會尷尬吧
說真的自己辛苦做的筆記...而且只是借 又不是當初送樓上那幾個噓晚要的真奇怪...重點是物權就是原PO的啊撕破臉有什麼 反正當初就是劈腿的齁 怕就不要劈腿啊如果今天是我 前男友的東西放我身邊都是保管好一次還而且這已經不是賠錢了事就可以的範疇了 辛苦的筆記...推直接放話要告侵占 小王應該就不會擔心囉~
我想和你說,除非你借書給她時有借據什麼的,否則到調節那邊你沒有任何證據,外加她否認這件事情,吃虧的絕對是你,因為你會被認為是不甘心,所以一直找東西來"接近"她,所以我真的建議自認倒楣,至少你看清一個人沒證據的話,建議想辦法錄她親口所說確實有跟你借書再走調解,最起碼一定要弄到一些證據,否則你只會浪費時間沒證據,告侵占,沒有用
......書不貴,貴的是重點和記號,是日日夜夜的努力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5-05-01 00:23:00拿回自己的東西算騷擾? 把別人借的東西随便轉送是三小
作者: sinbaby71 ( ) 2015-05-01 00:30:00
告她 對話要有她承認把你的書送人的證據
作者: tsunade802 (紫陽花) 2015-05-01 00:42:00
不是自己的東西還敢送人,這女人也太__
作者: wdjung (wdjung) 2015-05-01 00:48:00
直接要阿 說東西拿回來就不聯絡小王也會幫你吧
作者:
Selah (戰)
2015-05-01 04:24:00別囉唆了,直接給了期限,再不還直接告侵佔
作者: Surffie (Surffie) 2015-05-01 06:29:00
沒用的時候當垃圾丟在那 有用的時候才當寶 怪誰
作者: Dotes (人森) 2015-05-01 08:26:00
你沒錯啊,他把你的東西隨意轉送還叫你自己花錢買?一堆人說你太晚要所以你摸摸鼻子算了,這根本狗屁不通
作者:
ufoking (幽浮王)
2015-05-01 08:48:00老實說 都分手了誰會把所有東西都保留好 看開一點吧
作者: battle00860 2015-05-01 10:52:00
在這裡也沒甚麼好建議1.當面談 2.上法院
作者: kenton1234 (dc) 2015-05-01 11:21:00
太晚拿站不住腳?什麼神奇思維?所以對方劈腿就站的理直氣壯?誰才是受害者都快看不懂了
作者:
sarie (R)
2015-05-01 11:57:00你沒錯啊,但你如果也只會隔空傳話我看這書大概也很難回到你手上
作者:
fff0722 (是å“ä¸æ˜¯æ¢—)
2015-05-01 14:52:00書現在有很明確的知道在誰手上嗎?怕是怕書已經不存在了。希望能找的回來,我也被丟過書,真的很痛。
作者:
ecelent (小菜)
2015-05-01 15:56:00我也是這樣 說不理就是不理不過都會批腿惹 這種不負責任的事也不意外
作者:
cyhhoi (濃湯熊)
2015-05-01 18:22:00除非你當初是送她不然擅自送人也太超過了吧!!!
作者: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5-05-01 18:35:00女生過分 分手了還不把東西還一還
Ch是在亂嗎?沒寄存證信函給女生就不錯了,還騷擾咧...物權歸原po,人家花心血寫的筆記憑什麼侵佔啊?光劈腿就不值得人信那女生了,老王是有什麼資格跳腳啦...
作者:
morgen (哇哈哈)
2015-05-01 20:22:00比喻失當,這不是乞丐,是討債的黑道,哈哈哈
樓樓上 請問你寄存證信函做啥? 人家不就是賠你一本新書?這件事情跟劈腿一點關係都沒有~就事論事我也沒說他在騷擾 那句話是敘述
一堆網友神邏輯,我看自己本身就是喜歡侵佔別人東西還當作人情送出去的人吧
天啊婊子= =我懂辛苦做的筆記對認真的人來說多重要,某些樓沒有認真唸過書?直接當面要吧,要的理直氣壯ㄧ點,透過朋友傳話是天底下最沒效率的事 她不還你是她的事 至少要讓那婊子知道你有多不高興 我的筆記被這樣對待我會抓狂誒= =
作者: jameskoy (三重史瑞克) 2015-05-02 18:30:00
推告他侵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