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rinrin (Kirinrin)
2015-05-27 01:05:14作者:
alexyuya (AlexYuya)
2015-05-27 01:14:00公司可以有這個規定嗎?
作者: labrador06 (LaLa) 2015-05-27 01:16:00
還沒有喜歡的話就別吧,順其自然,先從一般朋友開始吧,這種事情很難說,說不定相處久了會有明確的要或不要的想法
作者: grace0201 (Grace) 2015-05-27 06:22:00
腳步放慢,重頭相處。設定2個月之類,期間不管有沒有感覺都不要超過朋友禮儀,再慢慢和自己對話確認
現在公司不能這樣了吧這規定有可能構成就業歧視了。。
作者:
zebra01 (莫忘åˆè¡·)
2015-05-27 09:35:00如果你自己都還分不清楚到底想不想交女朋友這樣交往下去對彼此都是一種不尊重吧
作者: dodo577 (dodo) 2015-05-27 09:37:00
我覺得可以試看看,也許她真的能幫你走出過去何況你也老實跟她說你的想法了她也有心理準備周圍真的有類似的例子後來結婚幸福美滿的
作者: michaelx5 (狼先生) 2015-05-27 09:43:00
沒有很明確的喜歡應該就是沒什麼感覺吧!
作者: mii710 (mii) 2015-05-27 10:22:00
沒喜歡就算了吧
企業當然不會有這種明文規定,公告下來一定是輪調,怎麼會違反什麼呢
作者:
SALLUNE (若為管九願為陸伍)
2015-05-27 11:06:00沒喜歡就不要上床 試試看交朋友也可以啊為什麼一直想著砲友砲友 都知道沒有喜歡也打算吃嗎?
作者:
glow0531 (我是不是還不夠好)
2015-05-27 11:32:00在台灣,男女交往沒規定要上床啊
以前公司也有,當然不會明文規定...就是有辦法搞你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5-27 13:29:00
你又不喜歡她幹嘛自找麻煩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5-05-27 15:59:00連你自己都還搞不懂 可見你並沒有很喜歡她~這樣不清不楚的交往下去才是浪費時間吧
作者:
retawaet (retawaet)
2015-05-27 16:00:00一定不夠正
有點誇張的規定 如果說結婚調分公司還ok你應該只想xx可是沒有很喜歡她!
推原PO誠實,不過既然你知道你自己是以上床為主目的,那還是放過那女孩吧!!你只是覺得到嘴邊的肉不吃有點可惜罷了原po現在的心態感覺比較像是想找炮友
作者: Eratos 2015-05-27 18:42:00
純噓公司規定禁止交往
作者:
hsubrian (brian)
2015-05-27 18:45:00公司不能有這樣規定啊 就算是調職也是要經過你同意才能調 不過真要搞你還是有其他辦法
作者: a76i (J. Wu) 2015-05-28 15:24:00
be a 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