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a1111 (xoxo)》之銘言:
: ※ 引述《codewhite (再回頭一次)》之銘言:
: : 代po~~
: : 其實不是想當 而是她已經去過了......
: : 女友是被她的一個show girl朋友找去的 去了幾次被我發現怪怪的
: : 追問之下她才坦承的 穿着低胸小洋裝去陪別人吃飯......
: : 朋友大都勸離不勸和 可是我實在不想因為這樣而分開
: : 請問我應該怎麼說服她回頭呢?
: 我個人的觀點
: 是覺得
: 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工作的權利
你這個假設前提存疑....
你說她有選擇自己工作的權利,
那也要在每一份她能夠做的工作,價格都一樣的情況下,
她去作她選擇的那一份工作才叫使用選擇工作的權利。
不然的話看哪個薪水高就作哪個工作,根本就是被工作選擇。
我知道很多人為了想過更好、更舒適的生活,
當然也有人是為了很多感人的理由,
賣掉自己尊嚴作不喜歡的工作。
但如果一開始就知道男友會很傷心,
還會願意犧牲感情去選擇$$,
那這份感情的價格,豈不就還比那份工作的價格低?
我不曉得這樣值不值得......
: 身旁的他人只能有2個想法
: 支持 or 不支持
: 因為她也是有工作賺錢
: 不是靠你養
: 更何況 職業不分貴賤
: 何來物化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