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這樣的…
我在大一參加聯誼時認識了一個女性的朋友,雖然當下我沒有女朋友,但是我很明確的知道她不是我喜歡的類型,跟她相處很自在,沒有任何包袱,我很明確把她當作哥們,之後升大二時,我交了女朋友(他住在屏東,我住在台北,畢業後我們就是遠距離戀愛,大概一個月會安排一次小旅行見面)!隨著時間過去,他也教了男朋友,我們遇到問題也會互相討論分享,目前她認識我至今交了第二個男朋友,當然她現在感情很穩定。從大一到現在退伍了工作有一年,跟她算算也認識有五年之久,最近我們有個念頭就是想一起簡單的創業,想兼差去路邊賣賣烤布蕾!就是這麼簡單
的想法,我們相約某日在她家試做看看,我尊重我女友,所以有事先告知,但我女友非常不諒解我這樣行為,我女友認為男生怎麼會單獨去女生家,她認為應該要避嫌,避免讓人誤會!而因此大吵了一架,甚至是分手!我不能理解的是,我先跟她認識之後才認識現在的女友,我跟她一直都是清清白白,今天我是要去他家做烤布蕾到底有什麼大驚小怪!難不成有女朋友就要放棄我的好朋友嗎???
請各位鄉民指點迷津我想知道到這有無對錯之分,該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