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帥哥美女們大家好
我不知道以前有沒有發過類似的文章,不過我想問一下各位對男女朋友的定義
每個人的定義都不太一樣
不過我本人覺得應該是以結婚為前提去交往才有意義
很多人說如果是寂寞才找的伴侶不是扮侶,可是很多人不都是因為寂寞才在一起嗎?
以下開放討論
作者:
e741000 (複利葉。腹便。幫浦拉絲)
2015-06-10 18:22:00我就臭宅交不到 嗆我嗆夠了嗎:'(
作者:
AParts (AParts)
2015-06-10 18:24:00什麼都要定義那不就。。。。就雙方喜歡就好啦
作者:
trfee1 (一個人愛著一個人)
2015-06-10 18:26:00右手:有我就不寂寞了
每個階段的考量不同,你叫高中生們以結婚前提才交往不是太沈重了嗎XDD同意二樓,彼此喜歡就好=w=
作者:
ms0286415 (ms0286415)
2015-06-10 19:36:00想問+1 有人真的只想找個人陪他((這種很...渣
作者:
LilyHsu (曉薰)
2015-06-10 19:45:00雙方都承認就是男女朋友呀何須定義
作者:
KMTATM (老K桂圓)
2015-06-10 20:06:00喜歡最重要 想結婚再說 根據我那位摸奶次數比我X槍次數還多的朋友他說 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的很多到最後GG我也是其中例子之一QQQQQ
作者: tukituki 2015-06-10 20:43:00
每個人不一樣 高興就好 我是以想要一直在一起為前提
每個階段對男女朋友的定義不同!! 所以定義是三小,只要互相喜歡就好!!
覺得結婚只是選擇之一,不是唯一選擇,談感情就是價值觀磨合和溝通妥協阿,所以才叫「談」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