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目前上班的地點開車來回共75公里,所以決定在工作地點附近租房子
下午問了女友要不要一起去看(考慮她新工作上了的話可以一起住),
她說在忙公司的工作叫我自己去看,我就跟家人去看了一間學生宿舍(台中科大附近)
雖然外觀是老房子但是套房裡面滿乾淨的,價錢 4k/月 電費獨立電錶1度2塊多,
但沒洗衣機跟飲水機
與家人討論之後就跟房東付訂金要租了,回去之後跟女友說,她就爆炸了
為什麼擅自做決定都沒跟她討論就直接租,不尊重她之類的
我是真的滿急著租的因為現階段開車油錢、etc過路費3~4天約要1k
她新工作正要投履歷也還沒著落不一定會跟我住。
我就跟他說如果房間她不喜歡,等她新工作上了在自己租她附近就好
她就說我根本沒想要跟他一起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