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在2015年3月20日(應該是吧 沒有記)
今天是6月17日,我還故意用手指頭算,
應該是快三個月了。
從你說要分手,因為對我沒感覺了。
我腦中浮現半年 開心的、賭爛的、還有真的很想叫你吃屎的時候。
把你刪乾淨,然後今天手賤看到你跟別的女生去旅行。
想到跟你在一起,平常不能有一通電話,因為你討厭接電話。
追我的時候堅持要幫我付錢,到交往第一個禮拜,
我們各付各,然後你還要我記得把5元還給你(靠 你有病嗎)
只知道 分手有太多原因了,如果說懷念應該是難得生命裡有個這麼親近的人,
但能不能相處下去,對未來有沒有共識,終於體會到,愛或許是一種責任,
所以你交往後期也不斷對我說:我沒有把感情看得那麼重。
我內心很受傷,因為這句話,不是你不看重感情,而是我不是你想看重的對象。
第一次談戀愛,不到一年就感受到感情的春夏秋冬,
因為那個一開始跟我聊天還會捨不得睡覺的人,最後都已讀不回。
所以現在回想起來,我想叫你吃屎然後把你沖到馬桶去。(惱羞)
但未來的目標,就是忘記你。(不是失憶,就是咦,他誰啊?能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