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自大學畢業這兩三年一直以來都有穩定工作
工作是父母親所安排的
因為不符合自己的人生志向與興趣
一番家庭革命後
今年決定轉換跑道
曾經提及剛到新的環境
對很多方面都有不安全感
例如以往每個月都有逼迫自己固定儲蓄金額
擔心剛轉換跑道的幾個月金錢收入不敷使用
無法像之前定額存錢
看見自己心愛的人
勇於追求自己的夢想
能夠從事自己想做的工作
當然是一件很令人開心的事情
所以當女方之前提出困難時
原PO即表示可以從旁協助
前幾個月先幫忙付房租周轉
說好要與房東訂立契約前先通知原PO
再將金額借給她
雖然曾經說過她大概甚麼時候會與房東簽約
但因為有要女方先通知原PO
所以一直以來都沒再過問金錢的問題
然而女生在這個連假就與房東訂立租約
沒有事先通知原PO
後來女方抱怨
原PO只是嘴巴上說說
並非真心想幫助她
所以都不會主動問他有關簽訂租約日期的事情
(而我的想法是 之前有先說好事先通知的)
認為自己的善意被曲解
當下澄清自己沒收到女方通知所以以為是租約日期delay的關係
女生生氣為什麼要她"委屈"一次 再向我提出周轉的事情
而不是快到之前約定的日期了 我主動跟他提出周轉的事情
讓她覺得很狼狽 她很窮 她只能夠靠自己
以後不想要我的幫忙
能夠在旁支持給予依靠對我而言是幸福的
看見女生為夢想勇往直前也是覺得很開心
然而這次的善意反而成為對方責怪的理由
難道真的是我太過被動 不夠貼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