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版上討論的轟轟烈烈
大家的想法不外乎是兩種:
1. 是個有情有義的好男人,原po妹不要,還有別人要
2. 一個不重視自己的男人,原po妹快逃啊!
兩種意見聽起來都很合理,但我想分享一個小小的故事 發生在我身上的故事
多年前 剛跟男朋友在一起的時候
當時 男朋友已經與前女友分手了大概五六年了
但他們依然是常常聯絡的好朋友
他們分手時 前女友要求男朋友要永遠地待在她身邊 永遠都不能離開她
男朋友答應了
所以雖然和我交往了 男朋友還是得接前女友的電話 答應前女友的邀約
一開始 我覺得很放心 因為男友告訴我只是朋友
況且我認為 真要怎樣 他們大可以複合
男朋友不用特地跟前女友說 他交了女朋友這件事情
雖然我沒辦法理解 為什麼前女友知道男朋友交了女朋友後
會吵著說要自殺 會心情糟到一直哭一直哭
況且前女友身邊一直都有另外一半
交往期間 前女友會不斷的傳訊息 告訴他心情很糟
男朋友只能不斷地安撫她
前女友會約男朋友吃飯 若男朋友說沒空的話
前女友就會說 你以前承諾過我的 永遠都不會離開我
男朋友只好答應赴約
如果我阻止的話 男朋友會告訴我 因為他承諾過 他不能違反誓言
因為我本身也是重承諾的人 我覺得他說的很有道理
所以我讓他去了
但日子久了 我也受不了了(其實也只有一兩個月左右的時間 哈)
我不知道這樣的生活還要多久 男朋友還得安撫她多久
因此我要求 男朋友能不能慢慢的疏遠她
男朋友告訴我
他承諾過前女友 不能不理他 他是一個重承諾的人
他不能不遵守約定
況且前女友萬一因為不理她 而真的發生什麼事情 這會造成我們之間的傷痕
他不知道這樣還能怎麼跟我走下去
所以我只能默默的接受 我也沒辦法接受有人因為我的關係而去輕生
雖然到最後 男朋友跟前女友還是沒有聯絡了(這就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但這句話 我卻永遠的記住了
一直到現在 我都還是覺得我是不是介入了別人的感情
其實我才是第三者
我是不是破壞了別人的承諾 我是不是破壞了別人的友情
我不知道該怎麼表達我的感覺 但是就是覺得自己做錯了事情
我甚至常常在想 是不是當初應該果斷地離開
至少現在的心情 不會有種搶別人男朋友的感覺
不會老是覺得 ”現在的幸福是搶來的“
這是我的經歷 我所面臨到的後遺症
承諾不該是讓其他人受委屈
若自己無法完成的承諾 需要犧牲他人
那你就不該保有你的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