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ny77 (林曉希)》之銘言:
: 廣大鄉民們早安
: 最近的火紅討論串針對婚前協議書如有外遇等賠償部分
: 婚前協議書的範疇很廣泛或是能依個人需求再增添
: 想請問大家會願意簽這份協議書嗎
: 如果認為自己一定不諱違反條例簽了也只是當廢紙
: 這樣的心態去簽的人意願高嗎
: 與閃光討論過未來有了小孩他認為驗過DNA以防抱錯等問題
: 當下有不舒服認為人格受質疑
: 但有經過討論知道他想法後能釋懷
: 也認為產檢實驗一下讓雙方都能放心也無不妥
: 請問
: 1.驗DNA讓雙方感覺上舒服和放心會希望女生驗嗎?
: 2.婚前協議會主動願意簽嗎?(條約內容雙方一起討論下訂)
哈哈哈~~~
1.身家沒多少,其實簽了也沒用
2.人家說,結婚靠的是一個衝動
婚前要來說個簽約的話
除非一方家財萬貫,不然一讀二讀的時候應該就不想結了
3.依照現在父母輩的想法,婚前的準備程序其實還是屬傳統
傳統婚禮就已經比特戰天堂路還難走了,還要簽個婚前協議書
那我應該會先簽自動離院同意書
4.依照貴我雙方契約規定......
記得在協議書中明訂期中期末報告繳交日期
阿不然婚後沒有定期成果報告,婚前是簽假的喔
5.我是不知道你男還女啦
但是我女兒要是被人要求簽這個,
除非對方郭守正,不然我直接退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