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得起,放不下。
我朋友曾經說過這樣子的一段話:
「若要結婚,一定先想過是否有什麼是不能接受而忍耐的。
忍耐的最終結果一定就是爆炸,進而演變成離婚。所以除非
捫心自問是否能包容或者接受,不然不要結婚的好。」
還沒結婚就會說他不愛我比較愛前女友,那結婚以後會不會
(到底是不愛你還是比愛你還更愛前女友?)
說你是我老公耶!你跟前女友聯絡不怕我告前女友妨礙家庭?
一個未爆彈沒解決就想結婚,到底把結婚看成什麼了啊?
感覺就是女方沒談過什麼戀愛,還可以為了這種事情一直煩,
對女方來說這是一個很煩的事情,在男方看來還不就是跟前幾
任一樣根本不了解他跟第一任的關係在那邊鬧事。
到底女方要的東西是多的簡單,男方給不起?
那要不要叫女方跟姐姐以後都不要聯絡了,反正只要求一位姐
姐,以後結婚有什麼必要聯絡嗎?
如果男方真的是對前女友"覺得有機會就想要再一起的話"
那你到底為什麼想跟這種人結婚?為了結婚而結婚?
反而男方看清楚女方根本搞不清楚狀況,根本就跟前幾任女友
一樣,但是畢竟是"愛到論及婚嫁"當然要試著溝通解決問題呀!
但是不代表要先結婚再來解決問題。結果女方還是在哭哭!
都已經準備好要結婚了,臨時喊卡這......
男方OS:是怎樣?結婚是結給別人看的?
純粹覺得女方幼稚再鬧事,男方還願意談就是因為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