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半夜的又睡不著,只好惶惶然來發廢文。
原po是不像射手的射手女,離上一段感情已經快要三年;
前陣子覺得也該是時候認識新的人了,想試著給自己新的機會。
不過因為原po很宅,生活圈又小,本身是文字工作者,
所以是透過網路筆友的方式認識。
對方一開始寄來的信就滿吸引我的,
來回幾封信之後,決定見面約會。
見面之前我就對這個男生頗有好感(信中文字的感覺),
當然我自己也知道文字也能天花亂墜,原本對見面沒抱太大期望,
結果出乎我意料之外。
對方是第一次跟網友見面,是年紀小我4歲的雙魚男,
彼此很聊得來,興趣與關心的事物,各方面都很合;
我覺得他很可愛,相處起來的感覺也很開心。
約會行程原本只預定2.3個小時,結果默默的就待了整個晚上。
因為年紀也不小了,懶得搞曖昧打迷糊仗,
約會尾聲時我主動跟他說:
「我覺得跟你相處很開心,如果今天之後形同陌路,我會覺得很可惜。」
他問:「那要怎麼辦?」
我想了想,之前都只有單純用email(超級老派但我不介意啦),
就跟他說,可以考慮加臉書、或是加line,或者維持原本的email往返。
我自己比較不傾向line這種零碎又常打擾人的通訊軟體,
他則說,加臉書的話感覺就變成了朋友,很難有其他的發展;
所以雙方目前決定維持使用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