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其實是想來與大家討論看看
先來跟大家說個故事
前陣子大學同學(男生
因為前女友的事情搞得很煩
他們當初分手的原因
是因為累了,就好聚好散
也沒吵架什麼的
而最近他們卻聯絡的異常的密切
在這之前女生也教過幾任男友
但現在就有點曖昧的在接觸
一起睡過也沒什麼
牽手,互相接吻什麼的也不太會拒絕
就是欠一個口頭的承諾
然後我同學決定講清楚
後來還是被拒絕了
而現在就是連朋友也做不成
他們之前女生有時候就是愛理不理
理他的時候曖昧的感覺不斷出現
不理的時候就很冷淡
好故事結束了
我同學後來復合失敗了
他們之前隔了四年
還是失敗了
之前版友們有說
分手之後其實就是個性不和或者其他原因而分手
所以如果要再在一起就勢必要把EX當作另外一個女生的感覺
再次接受另外一個個性的女友才有可能在一起
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