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學校上班.
有一個明年三月要結婚的女朋友.
平常相處都還ok.結果今天發生一件事情讓小弟現在很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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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暑假開始的第10天.苗栗縣政府發不出薪水.但是學校行政人員還是要苦命的上班.
雖然學生放假很輕鬆.但是因為沒薪水小弟還是愁眉苦臉的忙公文.
忙了一段時間之後想說去抽個菸放鬆一下.
就走到了學校圍牆外面剛爽沒有兩口.忽然感覺膝蓋有強烈疼痛.
低頭一看他喵的.被一隻我有餵養過幾次的流浪狗咬了.而且破皮見血.
小弟自問沒有打過他.趕過他.甚至還有過餵食的舉動.結果卻被咬.內心很賭爛.
甚至校長跟主任要求把狗趕走的時候.維護了牠們一下.
然後就跟主管報告並且找了捕狗大隊來把狗給抓走之後自行就醫打破傷風.
到了下班之後跟女友通電話並且告知了今天發生的經過.
沒想到女友反而不爽我起來.認為小弟竟然跟隻狗計較.他只是咬我一口我卻害了他一命.
小弟內心這時候委屈阿.想跟女朋友討摸摸反而被認為是壞人.
我就跟他解釋說如果狗咬到學生會有很大的麻煩.甚至從校長到小弟都會受到處分.
但是小弟女朋友始終認為我是被咬懷恨在心所以才會做這種舉動.
一直認為狗跟人是平等的.他只是咬我一口卻害他丟了一條命很不值得.
然後開始靠邀公務員的思考邏輯怎樣怎樣的.然後兩個人就是吵起來了-.-"
在這邊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們的看法到底是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