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believe money can buy happiness in some way. I believe having no money
leads to nothing but unhappiness.
But I deeply believe there are someone for me who can make my happiness
1.5 or 2 times bigger even with a little money.
I do believe so.
~ by Y.C.
回憶是種恐怖的東西,只需要一張照片,就可以全部喚起十年的回憶,那時候的
快樂時光,恐怖的歡樂回憶。
有趣的是,當現在的女朋友無法讓你開心的時候,過往的歡樂回憶總是加倍的閃現
,似乎毫無屈服的感覺,一直閃過。
我常常在想,如果在一起都無法開心,而是感到有點恐懼或者不舒服,總是覺得
需要很小心,不能安全作自己的戀情,是否還應該持續。而我持續了18個月。
在被罵了兩次,昨晚,我覺得應該離開了。
上班九點很辛苦沒錯,我都是上晚班沒錯,也不需要就是一定要我八點半起來然後
開30-35分鐘的車送妳上班,然後再開同樣時間的車回來家裡睡覺。但是看完電影後你
就是想要我載你回家,明天早上再載妳上班。
是的,每次妳住在我家都是這樣。
而昨天我才這麼做過,開車早上送妳上班。
我也是有工作的人,妳比我小八歲,我們賺得差不多都接近1.3M一年,我就是要開
車送妳上班,只要妳來我家住,或者我要出計程車錢讓你上班。
我說了不想早起,不想送妳上班,我想早上睡飽,所以騎車送妳回妳家睡,換到的是
你馬上爆氣說不要這樣跟我講話,有必要嗎?馬上生氣然後說送我到捷運站,一到捷運站
沒有講話背著背包就下捷運站。
我從沒有這麼沒禮貌過,不講話就走,而妳這樣對我。
然後妳期待我晚上打電話去跟妳誠摯的道歉,至少20分鐘以上,道歉5-8次。
我沒打,然後妳凌晨1:30打來,我接了,以快要哭出來的感覺,我當作自己是演員在
唸台詞,我道歉了30分鐘,不停道歉,說都是我的錯,沒有任何指責,哄你掛電話睡覺。
電話裡妳說
下班一起約西門町看電影吃飯,變成是我的錯,因為我沒有開車去你下班的地方接
你回家,你生氣著跟我說早知道就不要下班還搭公車轉捷運去西門町吃飯看電影,就
不會生氣吵架。
情侶一起碰面吃飯,不就是一起約地方碰面嗎?妳從你下班的地方(敦化南路信義
路口)、我從我家(板橋)一起到地點(西門町)集合,從何時開始接妳上班接你下班
變成必然?我不懂。
看電影的時候跟我說冷,我真的很抱歉身上沒有帶衣服,只有穿短袖襯衫跟短褲,
妳跟我又再說了兩次,我只好開玩笑說是否跟前座的女生借外套來穿。
說真的,講電話道歉的時候我真的快哭了,我知道你不會接受在你生氣的時候作
任何爭執,也不可以講任何理由,就是要一直低頭跟妳道歉,一直到你氣消為止,
而妳是很容易生氣的女孩,一瞬間(10秒)怒氣就可以從零到一百甚至破表。
妳一生氣就是我的末日了,最少30分鐘。
想起了,我看電影的時候放屁了,真的很對不起,兩次,然後妳非常生氣的推開我,
憤怒的望著我,說走開,兩次了,你這個人怎麼這樣,整個人彈開。
是我不對,我道歉,妳不接受,我默默在剩下突然又想放屁的一次的時候,默默
走到旁邊完全無人的座位。
當時你講話跟彈開的表情,讓我感覺好像我把有臭味的東西直接故意黏到妳身上
一樣,而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我在座位上面摸摸抓抓妳的大腿,摸摸還可以,不要抓拉,很不舒服,妳的語氣盡顯
不悅。
寫了很多,這只是昨天晚上到今天凌晨的,今天果然你還是完全不回訊息不聯絡,
我吃飯完滑開手機,莫名想起兩週前,交往十年、分手兩年的女友傳來她認識新的男生
交往的很好,我回信說我也和你交往了1年半,雖有摩擦但是很不錯。
然後我突然神經斷線,打開FB搜尋名字,突然打對名字看到前女友的FB照片,是的
只有照片,因為我們不是FB朋友,也不打算加朋友,就只有照片一張。
我就一瞬間快哭了,不是因為想要複合,不是因為什麼舊情復熾,那種小說的情節
完全沒有,而是我覺得我為什麼這樣糟糕,這樣不快樂,談了一個18個月的戀愛卻一點
都不快樂,一點都沒有自尊。
曾經我很快樂,談戀愛很快樂,當時我還沒有現在賺得錢多(當然現在也因為賺錢
比較沒有那麼多空閒時間,但我現在還是一年出國3-5次),而我很快樂,那時候每次看
到女朋友都很快樂。
而現在我談的戀愛一點都不快樂。
祝福我的前女友新的戀愛一切都好,早日步入禮堂成就完美婚姻。
而我,該鼓起勇氣說分手了嗎?是為今天的心情。
附註:本文打完後,不定期隨感覺自刪,也許8小時、也許24小時。
附註:如要回文,請勿引文,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