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PO,本來想END TOPIC,不想再回了,但剛剛發生的事我實在忍不住,
一定想找個發泄的出口,如果覺得是言小就是言小吧。
剛才我騎機車被汽車撞倒了,和她。
她的手前臂上破了一個洞,傷口很深,手腕有一點擦傷。
我問要不要報警送醫院,她堅決不肯,一直說自己沒事。
快速處理完車禍的糾紛後,我陪她回她家,司機人很好,載她回去而我騎車在後面跟。
簡單道歉後,我叫她趕快上去處理傷口,她要我回去,回去後打給她。
我騙她要回去,在她家門守了20分鐘,再打給她說我還在門口她處理得怎麼樣,
有沒有什麼我可以為她做,她說她家人要她去醫院,因為傷口太深,
他男朋友正要過來送她過去,要我快走。
然後我就回家了。
回去後,我給她發了個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