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和前女友交往六七年
和她家人混很熟,她爸媽也對我很好
大概交往第三年左右她劈腿,對象是某某打棒球的學長(記得好像是二軍
憋了一個多禮拜才敢和我坦白
哭哭啼啼的求我原諒
考慮了兩個禮拜,最後我還是默默選擇原諒
後來分手也是她搞上其他人
強辯只是剛好無縫接軌
分手前一天深夜和對方夜遊不歸,提分手後一天馬上以男女朋友相稱
說沒有劈腿,誰信?
什麼?問我她第一次劈腿後,我後來這三年怎麼過的?
我只能說,簡直是作了一場長達三年的惡夢
你可以體會時常被自己夢境驚醒的感覺嗎?然後醒來看到她還靜靜地睡著
宛若甚麼事情都沒發生過,我真還寧願什麼事情都沒發生過
記得剛交往的時候,她狀似嚴肅地和我說
「我絕對無法忍受劈腿,如果你劈腿,我們就分手」
現在想想,難怪她臉看起來就是有點圓、有點腫
原來專長是自打嘴巴啊~
不過幸虧她讓我知道兩件事
講話不要說太死,不然臉會很腫;
然後,無論男女都會有不要臉的那種,所以很樂於打自己臉。
還自稱自己是基督徒,根本降低了一個充滿文化歷史的宗教的格調
所以不要猶豫,有人劈腿就直接分了
這就像是只要吃過星爺的黯然銷魂飯,就會覺得以後再也吃不到怎麼辦
但重點是要真的對自己好,不要折磨自己
該放生就放生,我是指放生自己
喔~
對了,到現在我還是很討厭棒球!
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