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買房…先簽分手條款
2015-08-20 08:44:05 經濟日報 記者吳曼筠/臺北報導
今日是七夕情人節,情侶愛得濃烈,可別連財物也不分你我。專家指出,計畫一起買房、
走入人生下個階段的有情人,面對動輒上千萬元的不動產,可透過「借名登記契約」來保
護自身產權。 本報系資料庫
今日是七夕情人節,情侶愛得濃烈,可別連財物也不分你我。專家指出,計畫一起買房、
走入人生下個階段的有情人,面對動輒上千萬元的不動產,可透過「借名登記契約」來保
護自身產權。
鵬耀律師事務所律師戴智權表示,實務上經常碰到情侶將房地產登記在A方名下,卻由B方
繳房貸,事後感情生變,B方拿不回房地產權。他建議,購屋時,可先簽立「借名登記契
約」。
買房時若簽立贈與契約,因為擁有贈與事實,付款人未來恐怕要不回房子所有權。折衷方
式可以簽立「借名登記契約」,在契約中載明實際付款人及所有權人,並清楚說明雙方因
為協議關係,而暫將房子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若未來情已逝時,至少還能取回房產。
圖/經濟日報提供
戴智權說,買房動輒上千萬的數字,最好還是多花1~2萬元請律師撰寫「借名登記契約」
,避免未來出現糾紛時,對方認為房子是合意贈與,即使付款人握有實際匯款資料,仍會
有舉證不足的問題。
但最好的方式還是登記為雙方持有,並在契約書上載明雙方出資比率,未來若分手,雙方
才能以契約主張,分配不動產持有比率。
戴智權說,熱戀期間,礙於情面,很難要求對方簽下契約。但也因為如此,實務上,情侶
分手後,衍生不少購屋糾紛與訴訟案例。
除了載明持分比率,中信房屋主管也建議,借款方最好由經濟能力佳、銀行往來信用好的
一方擔任,另一方則為連帶保證人,才可向銀行爭取較優惠借貸利率。因為銀行評估借貸
風險會將借款人還款能力列為評估項目。
中信房屋主管也提醒,房子若登記在雙方名下,並載明各二分之一持有比率,未來要拋售
仍會有問題。
http://house.udn.com/house/story/5895/1132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