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友正式分手第三天。
其實七天前就已經開始講了,只是前兩天才被正式告知。
昨天去求助身心科醫師。身心科醫師真的有夠不浪漫,從病理上來解釋為什麼會有這個難
過的現象發生。
醫師說,在遇到愛情的時候,人腦內的多巴胺系統會分泌一種激素,讓人感到愉快,所以
在戀愛的時候,人會沉浸在一種幸福的感覺之中。但是這種多巴胺的分泌,通常只能保持
六到十二個月,也就是最久差不多就是一年。所以人家說的熱戀期保鮮期,也是這個時候
。而在失戀的時候,壓力會分泌另一種激素,讓身體變得難受,過了一段時間後,大腦會
調適,恢復平衡,所以時間久了自然就不會那麼難過了。雖然他說的沒有錯,但真的好討
厭啊。
覺得愛情和契約差不了多少,不是一個人說了算,需要兩邊都有共識,才有可能維持得下
去。一旦一方不想要了,無論另一方如何投入,如何努力,都是徒勞的。但是這樣子看下
來,不愛了,就是不愛了,馬上被丟得遠遠的。難道說,受限於人體的因素,要找到一個
能夠常相伴隨的伴侶,真的有那麼困難嗎?今天說很愛,明天因為沒有了激素刺激,就馬
上覺得不愛了,就馬上滅了,這雖然是自然界的法則,但想起來,不禁覺得實在太殘酷。
愛真的是一個很幸福也很殘酷的事,有可能今天說好愛好愛,明天就沒有感覺,天地變色
往往就在一夕之間。從天堂墜到地面,也可以只是幾分鐘的事情。愛情就是如此的奇妙,
如此的現實,如此的殘忍,但卻也離不開它。
突然覺得,想找個能共度下半輩子的人,共享幸福的人,真的只能靠命運決定嗎?或是只
能交給大腦的內分泌系統來決定?一切都是自然法則的玩弄嗎?實在不知道,今天確定的
事,明天就再也不是了,到底在感情裡,有什麼是可以確信的呢,有什麼是可以深信不疑
的呢。
覺得愛情好難。我受傷了,但我又學到更多了。
連日傷痛有感,故記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