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生文精闢,請恕刪全部。
很多人走不出去的理由是:「我已經為他(她)付出了那麼多,怎麼可以無視!對不起我!
我什麼都沒有了該怎麼辦!」
但請說這話,或有這種感覺的人再好好想想,有兩個事實被你忽略了....
1.接受好意的人也是一種付出,他給你成就感的來源,接受好意的同時已經不欠你什麼了。
很多人不懂這意義,覺得這莫名其妙...但要是你被回絕禮物會難過,那他(她)收下,就已
經免除了你(妳)眼前的難過,長空短多,飲鴆止渴,不論如何就是已經值回你的付出了(
這也是為什麼會被說是爛好人或爛桃花,總之有一方是勉強的,是覺得可有可無的,反正
接受後也是先免去一個麻煩)
換個立場,父母對你說他們付出給你那麼多,那你就百分之百聽父母之意做為回報嗎?
2.你付出的並沒有很多。
如果你不是他的真命天子天女,那你幾年的接送情、約會費、房租,又算得了什麼?
人家老公老婆要不要婚宴費?蜜旅費?水電電話網路瓦斯費?伙食費?子女學費?才藝費?安親
費?保險費?看護費?
...零零總總,不是老公老婆的你,付出跟這些比起來算什麼?九牛一毛罷了!
別把自己看得太了不起~
認清這兩個事實後,你就會知道,分手沒有那麼難也沒那麼痛苦,而且可以對得起自己和
對方,簡單說,百利而無一害。
看清楚就準備往下一段旅程出發吧,時間不等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