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分手一年多後才知道被劈腿,該怎麼辦?

作者: seraphium (Seraphium)   2015-10-04 05:32:38
--原文恕刪
稍早我女友轉貼了你的文章給我看的時候,我只淡淡回了:
「光看標題就不用看了,這篇的目的只是要宣洩而已。」
其實這句話並非不認同,相反的,我認同你這篇的目的。
我與你有類似的經驗,我想你是一個很理性的人,但是劈腿這種事情沒有可循的道理
因此,或許這就是唯一能做的:
「發洩、尋求認同,然後抬頭挺胸,重新堅定自己的信念繼續新的生活。」
已經過了一年的時間,我想就不用分享那冗長的經過了
既然「宣洩」是目的,那麼有著同樣經驗的我就與你一起分享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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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簡單敘述我的經歷吧!
4年前,在「那些年,我們被追走的女孩」正式上映前,我的前任(A女)跟我提出分手
當然在當時我並不知道有第三者的存在。
A女當時不僅是我的女友,同時也是我的同事和鄰居,也就是我們幾乎是形影不離的。
在分手前,我們交往大約兩年半的時間。
老王(A王)是我的同事,也是我少數信任的朋友,更是我敬重的前輩。
事情發生後,我辭掉了當時的工作,離開了奮鬥十年的臺北回到老家,
其後將近一年的時間,精神、情緒幾乎都在崩潰邊緣,工作到一半掉淚,晚上睡覺嘶吼著驚醒
是的,我有一年的時間,把自己的生活過得像是地獄一樣,咒罵老天不長眼,小人得志。
用絕望和淚水填充自己的時間,心裡這就這想著:再奮鬥的結果也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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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大約一年,某天打開LINE的時候,忽然想起A女的慣用密碼
於是我抱著姑且一試的想法踹了一次,結果成功了。恩哼,老天有眼。
映入眼簾的是A女與老王鹹濕的對話。
這邊要先補充一下,雖然在分手後我有發現A王不軌的舉動,
但是當時我認為或許是自己遷怒的想法,因為A女和老王是負責同櫃台的門市人員。
而A女和A王在我離職後,也怕被其他同事發現兩人的關係,
因此在其他人面前都藏的很好,也否認兩個人有曖昧。
看到鹹濕對話的我,當然整個情緒像是找到出口一樣完全毫無遮攔地爆發
就像是找到人生的方向,原本自責的情緒都被狂怒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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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報仇三年不晚,我等了一年,不求君子但也不算小人了」
於是我在FB上把當時分手前後的經過完全公開,許多同事公開或私下給我鼓勵和支持
當然有人相信有人不信,所以我又把鹹濕的對話私底下給支持我的老同事
就如預想的,事情就傳開來了。
對我而言,不相信我的人一點也不重要,因為我已經離開了那個地方,不痛也不癢。
而A女A王自始至終都以為身邊有內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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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離職的時候,走的狼狽,沒有和同事告別
所以,失去的尊嚴,我要抬頭挺胸的要回來
我選了一天,回到我以前上班的地方,和我以前的同事打聲招呼,重新說聲再見。
把A女留下當時未帶走的東西打包,然後昂首闊步走入她和A王負責的櫃檯前,
當著他們的面丟在桌上,然後和左右錯愕的同事打聲招呼帥氣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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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劈人者,人恆劈之。」
之後一個月左右,A女又劈腿了,對象是同公司另一名同事,所以A王吃土了
恩哼,老天有眼。
因此我特地寫了封訊息給恭喜A王,感謝他這麼快讓我看到下場,沒讓我等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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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正經話了,就簡單分享幾點心得吧!
1.
作者: papa1984 (小星星)   2015-10-04 07:22:00
大推,宣洩過後其實重要的是調整好心態,重要的是未來
作者: wingsofwind (Yangxi)   2015-10-04 07:35:00
我要讓自己過得更好 QAQ EX甚麼的都去吃大便吧!!!
作者: weiyudanbing (鮪魚蛋餅)   2015-10-04 08:46:00
中肯給推!
作者: unfair (怕魚的)   2015-10-04 08:58:00
很棒
作者: yuutingg (chaingg)   2015-10-04 09:06:00
推 未來活得精彩
作者: jeffu (su3cl3)   2015-10-04 09:34:00
推期待一個充滿希望的世界
作者: keybb (阿信)   2015-10-04 09:48:00
寫的好耶..推
作者: rissos (rissos)   2015-10-04 09:50:00
大推最後一段
作者: larashinews (小魯妹阿吉('‧_‧))   2015-10-04 10:44:00
作者: beanartist (比爾阿緹斯)   2015-10-04 12:47:00
只能推了
作者: kobe8112 (小B)   2015-10-04 13:34:00
你最後的心態很好,但發現後做的事真危險,沒被告算你運氣好...
作者: calculus0108 (囧)   2015-10-04 13:50:00
駭人家的密碼還公開這犯法啦
作者: lovesthenry (因為愛是絕對的跋扈。)   2015-10-04 14:05:00
後面寫得這麼心靈雞湯,你也還是做了幼稚又違法的事
作者: votinna (Let it be~~)   2015-10-04 15:56:00
推你後面的話
作者: showt   2015-10-04 19:01:00
帥一個
作者: gracianikita (nikita)   2015-10-04 20:15:00
作者: yumiq17 (evanshu)   2015-10-04 21:50:00
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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