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疑問,純粹是想找個合理的說法,不是討戰的= =.
很多版友被無縫接軌,只是我的疑問是,男未婚女未嫁,
看到更適合的對象,怎麼不去試一試呢?感情這種東西,不
就是有感覺,覺得相處得來,就試試看然後走到結婚嗎?
有次看朱立倫跟他太太接受小燕姐訪問,他太太有一次跟
他一起看電影,他們看到其中有一幕(內容忘了),朱立倫就
轉頭跟他太太說,你如果有其他對象要告訴我喔.
他太太說至今仍然感動.
其實我覺得這個也沒什麼特別的,畢竟兩個人以後結了婚要走
一輩子,不想再一起勉強走下去對雙方都是困擾,與其結了婚
再後悔,不如再結婚前就睜大眼睛好好挑,當然交不交往是一回事
啦,總是得多挑挑.
或許我也有些年紀了,所以像朱立倫那樣的行為,我覺得我應該也
會做,這不是作做,單純的是覺得你找到更好的人,那就去吧,緣份
盡了,不能當夫妻至少也不要結下惡緣,對方還有跟另一個人有另一
段緣分,似乎也不用去打擾.
不過婚後就是另一回事了.
所謂的無縫接軌分寸該怎麼拿捏呢?我覺得只能抱持一切隨緣的想
法,事前別想太多,事中別太沉迷,事後別太執著,這就是所謂的
程序保障...恩,抱歉這句是瞎扯的.
總之,除了惡意欺騙以外,我至今仍無法找到說服我未婚前看到另
一個更好的對象為何不去追求的道理.
我沒做過這種事,也沒交過,但說真的,如果我碰到了,我也不知道我
會怎麼做.
各位有什麼看法嗎?又或著有什麼堅實的論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