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謝各位版主在私信中對廣告文的釋疑。
任而包含商業行為之連結、講座、都算是廣告文。
而我的立場是:
我認為粉絲的原意是分享,不該因為有些人對我有成見而變成攻擊的箭靶。
今天推文焦點已經不在男女版的切題與否,而是提升到廣告文,
並且有人身攻擊。
因此我選擇出來捍衛她的原意,並藉此提出對廣告文的釋義。
如果這樣的捍衛和情緒的顯示讓您們覺得有失氣度,
我依然會選擇同樣的立場堅持。
我個人形象如何,不是最重要的,
如果一個人不能維護一個單純帶著善意出發點的人,
那形象只不過是一個面具罷了。
而對於廣告文的定義,我沒有異議
並同時自請處分#1M3z7tDi #1M3Ofk9,兩篇曾有放置書本連結。
最後,謝謝各位版主秉公處理。
也謝謝BG版給我這樣一個發跡的舞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