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怎麼分手才比較適合呢?

作者: Okabe (鳳凰院凶真)   2015-11-10 11:09:17
有鑒於最近被噓到X9的某篇文
本魯我很好奇!!
到底怎麼樣提分手 或者分手才是比較正確的呢?
當然本魯我沒有女朋友 只有雙手 10年內應該都還不需要擔心這個問題
就現今道德層面來說
同時想擁有2個(或以上)女人當然是不被認可的
那如果已經有個交往中的女友 可是有一天發現不愛了 所以提分手
這樣不是很正常嗎? 不愛了繼續在一起幹麻
依照上面的狀況
如果不愛的理由是因為喜歡上了另一個人(但還沒展開追求或任何行動)
所以跟女友提分手 這樣好像就不被認可了? 為什麼
雖然這樣好像是被稱作精神出軌 不過至少肉體或行為上都沒有
提分手不是最好的選擇嗎? 畢竟愛不愛真的很主觀 什麼承諾責任同理心都是屁
愛就是愛 不愛就是不愛
就像結婚 有承諾有見證人還有合約呢 一切的一切都只為證明願意彼此相伴一生
可是離婚的 分居的還不是大有人在? 當然大部分還是婚外情導致
不過再怎麼樣都不可能沒有單純因為不愛了而離婚的吧?
有沒有鄉民願意開導我
本魯愛情觀念混亂
作者: IMAX3D (打噴嚏)   2015-11-10 11:13:00
你有想過右手的感受嗎?
作者: darkaikainu (喋血嬰骸)   2015-11-10 11:18:00
就說我欠黑道3千萬,女方就會自己離開了
作者: andylove0729 (aandy078542)   2015-11-10 11:22:00
跟他說 我有菜花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5-11-10 11:23:00
樓上記得去看醫生,那種病似乎不好根治QQ
作者: Raphaelkiki (貓奴)   2015-11-10 11:23:00
我覺得可以理解你的想法,確定不愛了,就別耽誤人家但我不知道被不愛的人會是什麼想法…不過,不愛的人也不會在乎的…結婚之後,就還有責任問題!婚前,就誠實面對自己跟
作者: spp782002 (3M)   2015-11-10 11:29:00
知道這麼多幹嘛,你又沒有
作者: egnegn (egnegn)   2015-11-10 11:30:00
發現不愛就分啊 不要把另一半當追不到時的退路
作者: Raphaelkiki (貓奴)   2015-11-10 11:31:00
另一半,畢竟是走一輩子,婚後,請長大!沒責任感的不適合走入婚姻…畢竟,兩人才扛的起一個家。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5-11-10 11:36:00
誠實面對這段感情,僅此而已。
作者: BDFcri (副董)   2015-11-10 11:36:00
因爲他根本不想努力
作者: excuse107309 (靜)   2015-11-10 11:37:00
我也想知道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5-11-10 11:37:00
不愛就不愛,既不分又想劈腿還講一堆屁話就該XX
作者: Supershero (拉拉)   2015-11-10 11:45:00
版友的重點是換了也是一樣 還不是就再一個五年再膩了?以為女友是衛生棉嗎滿了就要換 不要糟蹋別人了原原po心態不改就不要出來害人
作者: loveisth520   2015-11-10 11:47:00
簡單講 如果你是被提的那個 對方用這個理由跟你提你還有辦法調適的這麼容易再來討論吧不然一切都是屁 因為你根本沒經歷過
作者: SouthRa (南宮雨)   2015-11-10 11:49:00
大家都勸他分沒要他負責啊但噓的是他可悲的心態
作者: loveisth520   2015-11-10 11:50:00
是要分手沒錯啊 但一定會不甘心 覺得自己瞎了狗眼
作者: duriel3313 ( 4545)   2015-11-10 12:19:00
要分就分還怕被鄉民念嗎 哪有差
作者: lindaaaac (窩4琳達達琳4窩)   2015-11-10 12:56:00
不愛了跟變心是兩回事
作者: mrl1116 (阿八沒有部落格)   2015-11-10 13:08:00
你長這樣可以以後別再靠近我嗎?<———
作者: Raphaelkiki (貓奴)   2015-11-10 16:47:00
那婚後,你也覺得不愛就要離婚嗎?我沒立場只是好奇
作者: air232432 (藍寶兔)   2015-11-10 20:07:00
其實我剛分手…我前男友的原因是 他對我沒感覺了 還放不下前前任女友… 整個就是傻眼又難過 但其實吧 我覺得這過程就是個過渡期 撐過了 之後還會愛著…可是有人總是覺得過不了…個人是覺得只要努力一下下就夠了 畢竟我還愛你啊…
作者: loveisth520   2015-11-10 20:39:00
其實我也不懂你發這篇文的意義在哪邊 是要討論甚麼理性上要接受不愛就分手的事實 感性就是無法放下這樣有回答到你的問題嗎^.<
作者: hope1987 (Perfect for you)   2015-11-10 20:55:00
如果不愛了,就誠實面對、勇敢分開,不要拖著把對方當備胎,我自己的原則是這樣。但婚前婚後真的是兩回事,結婚了就有責任問題,當然不可以說離就離。但若是婚前,我想大家都有選擇的自由,"誠實面對"最重要。
作者: y26gera5j (Jia)   2015-11-10 23:36:00
我認同原po想法,不管不能繼續愛的原因是什麼,既然無法繼續就是不夠愛,雖然對對方很殘忍,但日後對方找到更合適的人,會感謝你的殘酷吧,我是這麼想的。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15-11-11 01:01:00
分手只要是出於單方意願,另一方還愛著,怎麼提都一樣,沒有什麼好方法。那篇被噓成這樣,不意外,因為他描述得太詳盡,絕大多數受過傷的人看了都會感到憤慨吧。其實是不是真愛,或只是一時新鮮感,除了當事人與時間,沒有誰會真正知道。我被劈腿過,對方跟當初的新鮮感共組家庭都好幾年了,目前也很好,說真的,回想起來,我謝謝他提了分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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