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女友交往時女友很愛做,但是到了分手後變成我渴望她的肉體,當初分手後兩週我們又
做了,完事後我在她耳邊問:妳還願意讓我再當妳的男友嗎?女方說:我再考慮。
我一週後詢問了她的答案,她說我喜歡和你做的感覺,但是撇開性,發覺我們不適合,
這讓我想到是我們只能當砲友的意思嗎?可是我回答這樣妳覺得妥當嗎?女友說:我孤單
寂寞的時候才會想到你的溫柔體貼。當下我的直覺(也許是不想傷害女方吧),那我們就別
聯絡吧。
是我應該選性才能跟她見面嗎?我是否做錯選擇了呢?
作者:
afflic (afflic)
2015-11-18 02:08:00有個炮友有什麼不好
作者: purin275 (嗡嗡兔) 2015-11-18 02:14:00
啊你第一行不就說你渴望肉體了 不然咧?
作者:
xm31gl42 (生技要怎麼當生計)
2015-11-18 07:43:00你再不理智點,你連炮友都沒得當
這時後你需要的是轉換立場,把自己當成男公關是最好男公關的工作就是在有需要的那一刻去安慰女生溫柔完畢後女生很滿足你也得到你要的砲了,雙贏
作者:
liarstar (新竹-溫生蠔)
2015-11-18 10:08:00如果你還愛他,就別見面了!如果你不愛了,可以多見面
我有過類似經驗 尤其是分手後沒有名份的性愛會更刺激可是之後會空虛 而且有罪惡感(或許有些人不會 但我會)所以兩次後就下決心跟前女友扯斷關係(不再聯絡)
作者:
GFDS (on diet)
2015-11-18 10:53:00女生想要就可以 男生想要就畜牲
作者:
pziix (Puiiy)
2015-11-18 15:30:00因為還有感覺,如果連感覺都沒有就是人間蒸發了,不適合是理性,做愛是感性。
作者:
siate (yee)
2015-11-18 18:07:00能不能都是別人說的 主要是你自己覺得怎樣就好
作者:
ReganLu (RLU)
2015-11-18 19:31:00有炮可打還在哭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