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其實一開始不知道要發黑特還是BG,
想一想應該還是BG,
因為根本沒有恨的感覺,
隱隱的只覺得你,蠻可悲的。
當初被甩的莫名其妙,還是用臉書私訊分手的。
後來聯絡上你,就告訴你實話說,其實你甩我,我蠻開心的。
因為我自己早就覺得會分,還好你提了。
然後你還氣得大罵我分手沒風度、
酸我以後如果交男朋友再被甩的話不要這樣跟男方說話,男生很可憐。
這些我都忍了。
我不想再跟你吵,
我停止細數你的罪狀。
交往期間隱瞞劈腿、跟女性友人聊色、超愛用交友軟體跟汪踢、去跟國中女生搞曖昧(嗯
沒錯就是國中女生,真的是蠻畜生的)、跟前女友的事總是處理不好、會在大街上吼我罵
我智障,
我都沒有再跟朋友提了。因為我覺得事情還是要靠我自己慢慢平復才能解決。
然後你開始跟我姐跟我朋友(因為我封鎖你了,開心)說,
我怎麼可以棄如此快樂之回憶不顧?
說你明明對我很好,我太絕情。
你以為我會跟你前女友一樣在那邊愚蠢的分分合合的拉扯嗎?
不會。
你以為我會懷念那段擔驚受怕的日子嗎?
絕對不會。
你曾經諷刺過我,
說我分手後抱怨你,
都是見笑轉生氣、都是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
其實,你真的不用那麼自以為,
以為所有前女友都超愛你、願意卑微的乞求你的愛。
如果你還在等我跟你提複合,
我可以告訴你,不可能唷:)
所以不用再跟我的親友溫馨喊話了。
想想你也是很可憐,
自從有一次聽完姐妹又在嘲弄你的煩人,
在汪踢a你ID後,
看著你超浮誇、與事實不符的自介,
只能遺憾的嘆口氣,
實在不知道自己喜歡過你什麼地方了。
我真的離開了,也很慶幸我離開了。
而且不可能會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