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距離,是在一次大吵後,我冷冷的對著電話那頭說
「我不愛你了,所以我們分手吧。」緊忍著眼淚和哽咽聲,掛掉電話,抱著棉被痛哭。
很痛的,不過也剛好開始替代役的一年生涯,似乎有理由逃離和妳有關的一切。
但沒想到的是,我被分到桃園的單位,而妳是在林口長庚工作。
剛來到桃園的這時我常常哼著陳奕迅的好久不見
「我來到你的城市,走過你來時的路......」低沉歌聲伴著令人不適的陣陣冷風。
心裡是非常想妳的,我知道的。
那時候我幾乎斷絕了和妳的聯絡,但還是能在別人的臉書上看到妳的消息
(畢竟我們生活圈幾乎是重疊的)
而我也知道我們的生活態度、觀念、價值觀,幾乎除了愛,我們就沒有共同的東西了
我理性的思考過,如果沒有那次吵架,我和妳也是沒辦法走到最後的。
開始習慣一個人;一個人吃飯、一個人出門、一個人回家,一個人。
我重新拿起我的鋼筆,小心地旋轉墨水,重拾過去的技能
落筆紀錄心事,寫成新詩,參加比賽。
我繼續拿著我的老相機,拍完,緩緩的換著底片,心情平靜。
交新的朋友,一起為了台灣加油,各個需要的場合。
開始偶爾看著paper,寫著論文,增進自己的專業。
只是,雖然刪掉好友,還是會不由自主的點開妳的頁面,不由自主地遠遠注目。
這不是著好習慣,但妳仍讓我還念念不忘。
買了新的機車,記憶中承載著我們幾年回憶的那台機車,似乎也越來越遠。
已經彎折的左後照鏡裡你的身影,留在高雄。
買了新的電腦,過去的照片就跟隨著舊電腦鎖進櫃子,不再提起。
役期結束之後,參加單位的面試,留了下來。
繼續和妳待在同一個城市。
有次和一個高雄上來的朋友吃飯,聊到妳。
他說他昨天才剛和你吃過飯,妳也追問了我的消息。
當我要問你到底追問了什麼,她搖搖頭說祕密。
我也沒再追問。
其實還在痛苦,只是那傷痛已經大概被包紮起來。
隔著厚厚的紗布,再去觸碰,痛理所當然會顯得輕微。
能完全記得從認識開始的幾年歲月,恰恰好不是因為這段時間太長
反之,太短,短到連讓人遺忘的時間都沒有。
分手一年後,生命裡還有妳的印記,抹滅不去。
但是我的生命,大概可以從我們的回憶,自己獨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