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各位同學們,情況是這樣的。我大概一年前跟女朋友分手,然後我很努力的挽回她九個月,一直到幾個月前我開始覺得不能再打擾她,所以我就開始試著不再想起她。 然後我也覺得要試著追追看其他女生,所以呢我就去認識其他女生啦。但其實我心裡清楚的知道我不會也無法跟她們在一起,所以我都用朋友的名義跟她們聊天。在我發覺她們可能對我有好感的時候就會先明講,我無法跟她們在一起。
然後!重點來了,我最近開始跟前女友好不容易有了連絡,是很良性的那種。
可是於此同時,我跟一個學妹,也從之前就有在聊天,但我很早以前就跟她很認真講過,我可以跟你聊天聊這麼晚、偶爾送妳回家,這都是因為你讓我沒有壓力,因爲你不想跟我在一起。她也覺得跟我在一起很怪,也認為保持這種奇怪的曖昧就好。 不過我也說過,如果我這種不負責任的曖昧讓她真的喜歡上我的話,我還是會很認真的對她的感情負責。只不過目前為止都沒有喜歡上我。
但現在因為我跟前女友有了連絡,我想跟其他人劃清界線,讓自己的感情是清楚的,不論有沒有復合,我都想對她負責。
問題是我現在應該跟那個曖昧女生講清楚,我無法繼續下去是因為跟前女友有聯絡,滿腦子都是她。還是只要稍微冷淡再慢慢淡掉就好?
P.S:我也知道不管是哪種處理方式都不能讓我這種不負責的行為變得合理,所以對那個女生,她要怎麼責怪我,我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