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婚後房子登記與房貸問題

作者: balzark (一條沒有盡頭的路)   2015-12-14 01:44:24
原文吃光
我比較建議原PO應該先放生這位女孩
順便思考一下自己的感情觀該不該調整
理由非常簡單
我認為原PO的條件
相當的尷尬
坦白說現在能拿1000W給小孩買房子的家庭
我認為是超出平均水平
但反觀原PO的收入
卻是相當的普通
也就是說
只要有任何一個女孩跟你交往
你的父母都會產生一種
她是不是佔你便宜的想法
從你的字裡行間
我充分感受到
女方無論是自發性或是你家人有心或無心的言論
她是沒有安全感且家庭地位低下
但今天這件事
我認為沒有人本質上錯
真的要檢討 只有原PO跟女友自己不爭氣
如果你真的超有能力安排好
坦白說過去這八年
理論上你女友為了你上台北
除了自己的支出以外 住這件事應該要你搞定
但是你用了一種很精打細算的方式
我補你3500 其他自理 水電你用的自理
如果我是你 有個女孩為我離開家
基本我會cover掉那8500
不為什麼只是誠意
她原本根本不用花這個錢
婚前你對她已經是算得如此精明
婚後她名下一點財產都沒
當夫妻誰敢?
有人說女方扯...其實易地而處想一下
女方父母會接受這種女婿
你拐走我女兒 到台北去
連個住都還要自掏腰包
婚後財產聯名都不肯 還要繳房貸
這有點過分吧....
我覺得原PO這種家庭背景
只適合找一個女強人或富家女
反正錢不是問題
兩個人喜歡就好
不然你找凡人 很抱歉大部分女子應該無福消受
作者: jejeyu (原來...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5-12-14 01:53:00
中肯推一下,原原po你到底是找老婆,還是找卵子捐贈、孕母、房客、投資合夥人?出1000萬是不錯,但是算這麼精很讓人心寒。今天你自己萬一有女兒,男生結婚算成這樣,你要不要她嫁阿?
作者: balzark (一條沒有盡頭的路)   2015-12-14 02:03:00
原PO完全不是說人話....
作者: kneller (kneller)   2015-12-14 02:20:00
中肯推,反觀原文的推文…
作者: envyflower (JOJO)   2015-12-14 02:38:00
我覺得會說出恨字,原po一定有什麼……可能不僅僅是房子問題吧!
作者: blockcat (方塊貓)   2015-12-14 02:42:00
我好想問是要跟公婆住嗎
作者: bugbuug (蟲蟲)   2015-12-14 03:01:00
推個交往7.8年算錢算成這樣… 早就關係失衡了
作者: ppc ( )   2015-12-14 03:47:00
作者: zzing (小Z)   2015-12-14 03:49:00
為了你上台北? 個人的決定自己負責 自己上來了請自己付錢沒人綁著你
作者: lafemme (doremi)   2015-12-14 03:50:00
她要搬回台中。怎麼沒叫她吐出這幾年補貼的一個月3500~用錢壓死人R
作者: zzing (小Z)   2015-12-14 03:50:00
結婚算成這樣? 一個月付6000 20年一百多萬 把2000萬房子登記女方樓下? 這也太划算...所以你無法接受女兒跟兒子去外地住然後自己出錢?女兒自己選擇去外地工作叫做被拐走 女人是養不起自己嗎?
作者: sai0613 (賽嗓)   2015-12-14 04:03:00
單單看男方的原文 ,會覺得女方很貪心 。但又覺得似乎另外有什麼東西男方沒有寫出來 。總之 ,鄉民看熱鬧就好 。女方出來寫 ,肯定又是另一個故事
作者: gloriamusica (gloriamusical)   2015-12-14 04:14:00
找個門當戶對的比較好,也就是女方那也拿得出頭期款的ㄧ半的,因為當男方無法在自己爸媽面前保護女方時,至少女方還有後頭厝可依靠...祝福原原po可以找到合拍的、精打細算又才力相當的新女友囉~
作者: ivypig27 (ivypig)   2015-12-14 04:21:00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5-12-14 07:54:00
好像有人不知道可以按比例登記持分
作者: GFDS (on diet)   2015-12-14 08:24:00
按比例 女生也不到一成
作者: shaphanty (人生若只如初見)   2015-12-14 09:07:00
回台中就好啦,台中的三房兩廳,頭期根本不用那麼多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5-12-14 09:10:00
等等 頭期不是女方出的
作者: shaphanty (人生若只如初見)   2015-12-14 10:09:00
重點在台中跟臺北真的差很多,我台中人都知道去臺北同樣薪水,生活品質下降多少,薪水45-60萬在台中還存的到錢,在臺北根本科科
作者: st88201 (shacil)   2015-12-14 10:22:00
噓Z大 男方希望她上來的 所以是女方要留在台中兩人僵持不下這樣嗎 女方犧牲了還要被說要為自己決定負責 哈
作者: laborgirl (美腿)   2015-12-14 11:05:00
為對方到另一個縣市當然是種犧牲但是一定要男生費用全包才叫合理嗎
作者: sxj791220 (瞇瞇眼)   2015-12-14 11:31:00
女版的AA制呢?
作者: st88201 (shacil)   2015-12-14 11:32:00
有說包吃包住都男生嗎= = 感覺女方生活費還是自己付的吧
作者: sxj791220 (瞇瞇眼)   2015-12-14 11:32:00
還是要在台中領30k?
作者: st88201 (shacil)   2015-12-14 11:33:00
在台中領30k說不定都比台北存的多了AA製的話那住新竹罵 房租一人一半啊XD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5-12-14 11:38:00
若是如此 男生也該開心了 願意租不比買的女生 也算好了
作者: basketballj (Johnny)   2015-12-14 11:40:00
噓低下二字不過其他內容算中肯補推
作者: Noshow (Noshow)   2015-12-14 11:44:00
很想叫女生塊陶耶 要我絕不嫁 房子給我都不嫁 再多的錢都買不到下半輩子的人生
作者: tinaminikimo (Nana)   2015-12-14 12:33:00
女方自己要上去的 怪誰?
作者: Oswyn (Oswyn)   2015-12-14 13:44:00
都有人po純紓壓90分鐘都要1800了,還要人退每月3500....
作者: insect5213   2015-12-14 16:03:00
阿不是男女平等 幾歲了自己的決定無法負責
作者: yidi515   2015-12-14 16:28:00
女生真沒必要跑去台北 如果是因為男方原因 男方出錢也應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2-14 20:09:00
女方自己要上台北的怪誰+1,又不是三歲小孩沒辦法自己做決定
作者: Raphaelkiki (貓奴)   2015-12-14 20:22:00
原po男似乎都只放大自己的付出,而不把女方的付出認為是付出,當雙方都不願意感恩對方的付出時,或是不願站對方立場想時,何必在一起呀?!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5-12-14 20:27:00
女方自己願意上台北,是因為願意犧牲啊= =
作者: winnielin28 (小維尼)   2015-12-14 23:06:00
中肯推
作者: popgun   2015-12-15 15:52:00
異地而處 假如今天女方家有哥哥或弟弟 爸媽要幫他們準備新房拿了1000萬出來 不過未來的嫂嫂或弟媳要求房子要登記他的 不知女方會怎麼想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5-12-16 17:05:00
你的立場預設的是女方為了男方付出和犧牲很多,而不是中立的. 不如再換個角度,女方今天搬到台北,但是時常拿這件事來說嘴, 男方最後決定幫她出一部分房租.哪知,都已經幫忙負擔了,對方還不滿足還要房子登記一半,不然就把往事,和所付出的都拿出來說上幾遍.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