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很長的廢文
我桃園人,我老婆高雄人,恨台北的那種
她大學畢業後錄取星巴克,原本就想留在高雄
那陣子社團活動認識後我鼓勵她考上桃園的研究所
我畢業後她剛好進來念
她來桃園很不習慣,東西難吃,宿舍糟糕,房租貴物價高
北部人心機重,她這高雄長大的樂天派很難適應
她住鹽埕,樓下隨便走都是幾十年老店,到處亂吃很少地雷
到桃園都不敢隨便外食,雷太多
畢業後她也為了我留在台北工作
她跟她同學、同學的姐姐分租內湖三層傾斜的公寓
我也在台北工作,她撐了兩年還是想回高雄
回去高雄蹲半年持續面試被一些犯賤老闆22k 24k羞辱後
還是為了我上來北部找工作,這次專注找桃園的
她找到桃園的工作後,我也在失業半年後找到桃園的工作
她沒辦法忘記她的家鄉跟父母,我也堅持必須留在桃園照顧父母
後來我們重複討論後決議婚後住桃園,輪調到澎湖金門就住高雄
但是每月要陪她下去看父母一次,是陪她下去,不是她自己下去
有時候接她下班在門口等,常常都要等她摸個十幾分鐘,
一開始不太高興,後來想想,媽的她從高雄上來陪你,等個十幾分鐘會死喔
後來兩人工作穩定雙方爸媽都開始催婚,催婚失敗改先催買房
小弟無能,買房只能靠爸媽,房子地點是她選的,我父母看了也很滿意
去談價錢時屋主價格很硬不給殺,原本要破局,結果我父母直接原價成交
因為我女友喜歡,我父母也覺得環境不錯
我媽說:貴一百萬就當疼媳婦,外面租屋環境也不好,趕快交屋弄一弄讓她搬進去
頭期我跟她都出不起,但她願意跟我一起背房貸,攤水電網路瓦斯管理費
一個月房貸大概三萬 她願意跟我一起擔
這時房子是我媽名下
後來我父母說,反正房子也不是她名字她沒責任繳房貸
多拿點錢回家孝敬娘家老人家
(也不是我名字為什麼我要繳....................誤)
我岳父母家教比較嚴,這間新房婚前我老婆自己住了一年多
婚後我才正式搬進去一起住
當時我老婆自己設計自己監工裝潢 我跟她還自己刷油漆 30坪 立邦乳膠漆刷了兩層!!
婚後我父母直接把房子過戶給兩人共同持分
我問我父母,我父母說,
"你薪水比她高存款卻不到她一半,她每個月還要拿錢回娘家,共同持分比較保險"
..................................(是說我敗家子的意思嗎?)
我說真的,家裡經濟條件可以的話你能力又這麼強,
乾脆房貸你繳,水電瓦斯管理費均分 名字掛你或掛爸媽
這樣是很公平的條件吧,
一個月六千塊也沒多少錢就當補貼她台北台中交通費,很公道吧?
我這魯蛇王都敢跟我老婆說她以後桃園高雄高鐵錢我出了(所以我應該去應徵高鐵...)
你這勝利組這點錢應該很輕鬆吧
我如果是她父母也會怕怕的,
又不是多有錢的人家婚前就要算清楚還要寫婚前協議,你是有持股上市公司幾x%嗎?
婚前就這樣,這樣我女兒嫁過去真的會照顧她嗎?
那乾脆回台中找個土財主嫁了好歹有錢,台北人了不起膩?
女兒妳這八年到底在衝三小?
※ 引述《jjane2008tw (jane)》之銘言:
: 先說明一下我和女方的現況,交往8年,有計畫結婚,但是還沒有明訂的日期,
: 但是因為現在討論婚後要租房還是買房起了爭執。
: 女友:26歲,年收約45W,存款30-50W,工作算穩定,台中人,因為我的關係現居
: 台北,租套房8500,住在男方家裡附近,我和我家裡幫他分擔3500,水電自
: 付。一年保險約2W。
: 我 :28歲,年收約60W,存款80W,科技業,與家人同住,有固定投資ETF和其他
: 績優股,每年等著配息兼賺價差。
: 我父母:公務人員準備退休,經濟無慮,有意提供1000W-1200W給我們當房子頭期款
: ,剩下的我們再貸款即可(預計貸款500W-750W),買三房兩廳的房子,或視
: 情況而定。
: 現況:
: 女友原本很反對貸款買房,因為他個性保守,覺得貸款就是欠錢,錢都放定存
: 但後來聽到我父母願意幫忙頭期款的部分,也願意聽我的想法;我的想法是我們婚
: 後在外租屋,假如房租平分,一個人約需負擔6000元(這金額她同意),但是考慮假
: 如有小孩,小孩上學也需要有自己的房間,加上我們對住的要求比較龜毛,一個
: 人6000元的預算也只會也更多,所以房貸的部分我希望她能support一個6000就當
: 作付房租,因為我們不買房,你也要出這個錢,但是房子不會留下來,那你還倒不
: 如把這個錢拿來付房貸,而且住的房子更好,不是嗎?
: 本來一切都很美好,但是講到房子要登記在我這邊,一切爭執就開始了,他
: 說他恨台北,說房子在我名下就是不甘心,很恨,覺得我強勢,站上風,說不想結
: 婚,恨台北。後來我和她說必須要考慮到我父母的感受,已經出了頭期款1000W了,
: 當然希望房子登記在自己兒子名下。但她還是無法接受。
: 最後我讓步到,可以在婚前協議書裡提到,假如真的不幸離婚了,這每個月給我
: 的6000元因為匯款都有紀錄,我可以無條件還給他,我覺得這樣他已經佔盡優勢了,
: 但是我女友還是很不滿,說之後房子增值了,他什麼都沒有,覺得都是我在做決定;
: 後來我讓步說,我可以和我爸媽討論看看,假如20年後付完房貸,房子可以變成共
: 同持有(婚前協議書裡載明),可是他還是不願意妥協,說他得不到的東西別人也休
: 想拿,說哪天離婚了會把他趕出去(之前有一次吵得很兇,很無理取鬧,真的有說出
: 叫他滾回台中的話,但是也是氣話,我更本沒有那個意思,事後也道歉)
: 但是我女友還是緊咬著說不想結婚了,覺得婚姻都是假的,會結婚就會離婚,說要
: 自己住......他要回台中......
: 各位,我真的已經退無可退了....房子我爸媽已經幫忙出頭期款,房貸大部分也是我在
: 付,還要我把房子登記在她名下,該恨的應該是我吧!
: 後來我就和她說房子要登記在你名下也可以,那就房貸和頭期款一人一半,結果他就說
: 她沒錢,已經不想和我住了。
: http://i.imgur.com/owtwo9W.png
: http://i.imgur.com/SfLfUeT.png
: 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