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跟我訴說她的遭遇
女生公股銀行員工 男生公家單位
兩人相親認識 住在隔壁縣市
一開始女生即表明調動困難 要男生調過來(男生年資很夠)
住的方面想買一間1500萬的房子 兩人負擔各半
結果交往半年後要討論結婚事宜
男生反悔 要女生住他的宿舍(男生有公家宿舍)
然後每天開快速道路去上班
男生沒辦法接受要背房貸 他想玩(男生66年次的)
等到要退休前才要買房子
結果沒共識朋友只能認賠殺出
可不一開始就講清楚了 就做不到為什麼要拖女生時間??
難不成要來誠心感動天(女方條件很不錯 收入外表俱佳)
我知道條件有點苛.....
女生想揹房貸 不代表男生就要一起揹
但真的這麼覺得的話 就不要答應女生就好了
給人家希望 又反悔 覺得朋友其實有點可憐
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 跟平常一般交男女朋友 所投入的情感是不同的
只希望女生能振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