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hunterq (HUNTER)
2015-12-28 21:31:41首po就獻給我的好朋友了
我是女方的好朋友
事情是這樣的,女孩家住台北在台南讀大學,還沒畢業時就已經找到在台北的工作
原以為這樣的安排是再好不過了,畢業即就業住家裡還可以省點錢
但就在畢業前夕女孩23歲認識男孩30歲(也就是現任男友)
男孩是位很棒的男友不僅體貼還盡最大的耐心容忍女孩偶爾的任性,他們已交往半年吵架次數五根手指算的出來,雙方也都覺得世上沒有比對方更適合彼此了
現在問題來了,女孩畢業後就回台北的家,彼此開始遠距戀愛
女孩的工作性質為服務業,一個月裡只要有周休二日一定往台南跑(男孩在台南租房子)
如果女孩沒休假男孩(上班族固定周休)就往台北跑,如果男孩來台北兩人都住外面的旅館(女孩還沒告訴家人交往的事,所以不可能住女孩家裡)
為了能把握見面時間所以交通上都以高鐵為主,這樣長時間下來一個月(見面兩次)少說也花近萬元(交通+住宿),也因此女孩希望男孩調到台北的辦公室
這樣兩個人可以合租一個小套房住一起互相照顧(男女方經濟穩定足夠在台北過活)。
但現在考慮的點有兩個
1.男孩現在的直屬長官很器重他,男孩擔心到台北辦公室遇不到這麼好的主管
2.男孩在南部工作比較可以就近照顧父母(住屏東),如果調到台北回家的次數可能不多,也因此不知從何開口跟父母說想調去台北這件事,畢竟兒子能常回家父母親總是開心的
朋友來問我時就覺得這個問題實在難解呀!! 有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手機排板,請見諒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5-12-28 21:46:00連最起碼的告知父母都還沒有,同居忽略了很大的一步。
作者:
Dvallina (永遠,是多遠?)
2015-12-28 22:14:00我覺得要考慮的更多耶~女生現在住家裡,開銷不大兩個人一起住外面,可能比現在的開銷還大喔
作者: Anita27 (Anita27) 2015-12-28 22:41:00
想清楚阿! 同居吵架可沒地方躲
如果男生一個月北上一次 至少省一些 也能存點錢吧?
作者:
ninien (沒有天空的天空)
2015-12-28 23:08:00為什麼不是女生去台南?男方應該工作一段時間了!工作穩定女生剛出社會!為何是男方要換工作環境?怎麼看也不合理
作者:
hsiung9 (熊九)
2015-12-28 23:29:00想要結婚的話,遲早得住近(不一定要同居)
作者:
RollDa (傻傻付出)
2015-12-28 23:30:00大漢變某生
作者:
hsiung9 (熊九)
2015-12-28 23:30:00至於誰搬過去搬過來,那就自己去想吧,為不然就維持現狀等哪一天真累到受不了再說
覺得 怎麼樣都沒道理 讓穩定的配合剛畢業的 好老闆難得 沒麵包 那來的愛情
作者:
MisuzuXD (戰鬥妖精夏珊)
2015-12-28 23:37:00我覺得要互相 但這案例應該是女生下去吧...男生都30了 女生才剛出社會 沒道理男生要遷就除非女生薪水工作比男生好那倒是可以討論
作者: covy (許逼也是許咪) 2015-12-28 23:40:00
為何是男方要調動? 男方有器重他的上司+已穩定工作數年 怎樣想都覺得要他調動不合理+1而且南部消費肯定比北部便宜不是嗎
如果居住來看 消費相對便宜 男生要回去屏東也近 還能存多點錢 為什麼要調呢?
覺得女方根本不想下南部,而且跟父母講為愛而下南部跟男
工作穩定+南部物價因素,怎麼都覺得女方變動才是最有利阿
作者:
ninien (沒有天空的天空)
2015-12-28 23:58:00男方調分公司其實工作環境與主官也都不同!和換工作並無太大差異!還是要重頭開始!一個器重自己的主管非常難得女方有替男方想過嗎?似乎只想到愛情…
作者:
CC0303 ( )
2015-12-29 00:08:00選我!女生到台南找新工作 原因: 1.服務業好找 2.台南到台北高鐵很快 台北到屏東很遠 3. 房租 台南可以用便宜的錢租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5-12-29 00:09:00坦白講女生孤身南下跟男友同居,父母親反對的機率不低。
作者:
CC0303 ( )
2015-12-29 00:09:00到好房子足夠兩個人住 在台北要花更多錢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5-12-29 00:11:00更何況兩人熱烈交往半年父母完全不知情,這也不合常理。
女方也是別人家的孩子 推文會考慮到父母會希望男方可以經常回家 那女方的家人何況不是這樣想?何嘗
作者: rgreen (rgreen) 2015-12-29 00:37:00
半年吵架五次沒有很少啊~囧 平均一個月一次怎麼會少
如果真的結婚!講實在的!也是住南或住北!要犧牲一個人…如果沒有犧牲的覺悟…我看也不用在繼續下去的!因為以後會吵的
作者:
MisuzuXD (戰鬥妖精夏珊)
2015-12-29 00:46:00你說女方家人何嘗不是這樣講? 這篇一開始女方有把男生考量進去嗎...
作者:
conneyzz (conney)
2015-12-29 00:52:00台北到屏東要多久?女生知道嗎?與其勉強男方北上,不如維持現狀,畢竟以後的事還很難說。
作者:
etys (兔兔)
2015-12-29 00:56:00女方連交往都還沒告知…要是有個萬一女方要怎賠男方?
作者:
ninien (沒有天空的天空)
2015-12-29 00:59:00女方才23歲剛出社會,談未來也還太早!不建議男方放棄工作
作者:
cafeole (Emma)
2015-12-29 01:08:00在臺北租屋也沒比較省啊... 才半年不用急
作者:
liuer (月光下的野豬)
2015-12-29 01:25:00好工作難早啊,我覺得不要感情用事,短時間可以先遠距離試試看啊,搞不好可以適應,要不要同居或換縣市工作要再長遠考慮吧,畢竟臺北消費高更何況父母都還不知道。
我跟每任男友交往半年的時候也都覺得對方超適合我啊還是認命繳錢給高鐵吧
作者:
cafeole (Emma)
2015-12-29 02:11:00半年還在熱戀期又遠距離 還算在認識彼此吧 別冒大風險~
作者:
lms334 (怡麗芳華)
2015-12-29 02:19:00除了女方父母親容認外,同居真的要靠相互包容。但我也不看好遠距,所以似乎總得有一方取捨,而且也不能光看女方剛畢業,就霸凌她的工作認為一定較不穩定。
作者: helluin (戰勝昨日的自己) 2015-12-29 02:48:00
半年而已,先別那麼衝動吧
作者:
mismi (mismi)
2015-12-29 03:21:00都還沒跟家人說有男朋友?就先想著要不要同居?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5-12-29 04:14:00好老闆很重要吧,不如女生南遷
作者: kneller (kneller) 2015-12-29 06:34:00
半年XDDD
男生不變動 女生遠距or"號稱中部有好工作搬到中部租房"我建議才半年別同居 可以租在附近 同居步調太快摩擦也多
作者:
Lian ( ★我最和善了☆ )
2015-12-29 07:17:00半年五次吵架哪裡少了......沒同居都吵成這樣了
每個人吵架定義不同 如果連很小的意見分歧也算,5次ok啦
作者: lininu (聲音控:P) 2015-12-29 07:33:00
交往半年吵了可能有五次…妳確定這個叫很合嗎…
作者:
canon6d (6DII)
2015-12-29 07:44:00棵棵 想清楚
作者: shuilu (牛牛) 2015-12-29 08:14:00
半年五次哪裡少啊.....
男生千萬不要因為女生而影響到事業 遠距離只是暫時如果因為這樣男生喪失升遷的機會 得不償失 升遷也是為了以後生活
才半年而已...而且這案例絕對該女生下去阿台北租房子跟生活費都比台南高很多
作者: allan168861 (乂狂傲建桓乂) 2015-12-29 08:25:00
剛交往半年 一兩次就嫌多了吧 頗呵
是覺得這樣根本還不用同居,感覺不太穩定同居後男生應該就會受不了女生的任性...遠距就吵5次了況且女生還很年輕,有確定要定下來了嗎
作者: allan168861 (乂狂傲建桓乂) 2015-12-29 08:27:00
要討論請把兩人的工作現況po出來
作者:
ciza (執行力才是主道)
2015-12-29 08:37:00我跟我老婆同居三年 吵架三次,五分鐘吵完收工,參考一下
作者:
conneyzz (conney)
2015-12-29 08:39:00實際一點,看兩方薪水差多少,以後能否在台北買房,愛情跟麵包都要兼顧阿
最難預測的是人,不是工作。所以先緩緩吧。該花的錢就繼續花,不要到時候又有一方翻臉不認人。
作者: woka (白白) 2015-12-29 08:42:00
對方家長若是不能接受就G囉
作者: PSMLDn (mldn) 2015-12-29 08:49:00
女生是服務業...若是取代性高的工作沒什麼非在台北做的理加上要男生去台北 光是房租一個月大概就要一萬完全不會比較省看到推文一直說"回"台北 但男生根本沒待過台北 是新的地方啊發文的人的本位主義也太強了吧
在台北租屋一個月最好花不到萬。說不定還萬以上勒。而且才交往半年而已,蜜月期都還沒過還不敢跟爸媽說交男友,就直接跟爸媽說要跟男友同居…
作者:
tyy3939 (丸子)
2015-12-29 09:02:00半年真的有點太早啊啊啊...
作者:
saqwed (Simon)
2015-12-29 09:14:00緩一緩吧 照妳這樣算一個月見面次數不多 本就比較不會吵架不足以證明真的兩個人非常合 另外女方若是服務業 那麼工作穩定的男方保留現有工作還是比較好的
作者:
soulllful (soulllful)
2015-12-29 09:14:00本位主義+1 看不懂為什麼最後結論是誰的公司有沒有分公司
跟父母說,然後看看需不需要溝通協調明明就是很重要的前提,妳不先處理,一直問除了這點他們適不適合同居,這個點就是適不適合同居主因之一好嗎?就好像說去掉歷史原因,中國跟台灣也能好好相處,問題是去的掉嗎?
作者:
soulllful (soulllful)
2015-12-29 09:16:00這狀況怎樣都不是男生要遷就
女生的工作是服務業,怎樣都能再找吧...如果真的打算長久走下去,得告知父母吧
作者:
gin1010 (唧唧叫)
2015-12-29 09:45:00才半年而已,急什麼?
坦白說,一個能夠讓自己滿意的工作環境跟主管不比找一個適合自己的另一半簡單,今天為了女方犧牲了這個工作環境,如果到最後感情不順遂呢!?
就我看來是女生不敢跟家人說要為了男人換工作去南部,其他理由都是表面啦!
作者:
rainxs (rainxs)
2015-12-29 10:28:00五次是要看哪種吵架啦…但是半年的確時間太短了,我傾向維持現狀,改善花費或是見面次數,重點是要有品質度相處
作者: Barquinho (Barquinho) 2015-12-29 11:14:00
調台北買不起房,調台南還好機會過好日子
才交往半年還遠距就要同居,想長遠一點好嗎?而且整篇看來就是女生自己想要同居一職要男友北上,哪有什麼什麼未來考量,只是想要版眾說服吧
好主管真的很難遇到!!!女生若是服務業 的確有很多工作可選擇可考慮臺中工作 房租跟其他消費也比較容易找到合理範圍的不過半年就同居 實在不建議 同居太容易起摩擦了
作者: Doralice 2015-12-29 12:53:00
覺得女方只考慮到自己! 工作不是應徵上就不能換更何況她根本還沒開始上班,搞不好做兩個月就不想待了
作者: sting47 (AK-47) 2015-12-29 12:54:00
怎麼看都不該是男方"去"台北
對了,台北的『小』套房是多小?四坪可以嗎?隨便都破八千喔
作者: Doralice 2015-12-29 12:56:00
對不起看錯.....原來已經畢業半年了不過一般會到為了對方換工作至少也是要論及婚嫁考量未來了,否則無論男女都不值得因此放棄好工作而要男方換地點的理由只有「沒有分公司」更是輕率
作者:
bestfly (大佑柚唷)
2015-12-29 13:04:00我是女生,我覺得都不要搬維持現狀,等穩定再考慮要不要搬,而且真要搬考量到物價跟工作我覺得應該是女生搬
作者:
uqice2 (Lighten)
2015-12-29 13:25:00交往半年就吵過架算很快吧
作者: vendetta001 (賈伯濕) 2015-12-29 13:38:00
30歲要為了你放棄事業到台北?
作者:
heisaboyo (heisaboyo)
2015-12-29 14:14:00半年就吵過架喔…XD
作者: iamlinlin 2015-12-29 14:43:00
這樣遠距通車也不會比同居來的花錢吧 何況才交往半年而且女方家人不知道 真正有決定要結婚再考慮同居吧
作者: insect5213 2015-12-29 14:54:00
紅明顯 就只看妳想看的 乾脆別上來發問
作者: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5-12-29 15:12:00要調動服務業才對吧 服務業本來就不是做長遠的
作者:
miltonwu (減肥怎麼這麼難)
2015-12-29 15:57:00還沒求婚,根本不用想誰要調職啊...
作者: lovelva0829 (紫若玨) 2015-12-29 16:43:00
如果還沒有要結婚不建議同居。還有雙方父母也要考慮到,百善孝為先
不要說求婚幹嘛的,女方家裡連有這個男的都不知道,還考慮同居?女生先跟家裡告知有這男的存在再來談吧還有女生工作是服務業這種流動性質高的工作+剛開始沒什麼年資,怎麼看都是女生該南下吧= =
作者: Aagrn 2015-12-29 17:38:00
這能維持三年再來討論搬哪裡吧!
作者:
cyberia (狸)
2015-12-29 17:52:00純噓孝為先
關鍵字:1.才交往半年 2.女生偶爾會任性 3.才半年就吵架 奉勸不要放棄好工作而輕易同居 再交往一陣子再說。
作者: saubi (fal) 2015-12-29 18:38:00
最後男的一個人在台北租套房,女的還是住家裡XD畢竟女方父母還不知道嘛~怎麼可能同居XD
作者:
ingui11 ( )
2015-12-29 18:43:00不覺得男生該變動耶,服務業再怎樣薪水都差不多吧,與其勉強對方不如維持現狀,真的吃不消是不會改成一個月見一次or其他交通工具哦??
作者:
ps2kila (豬先生)
2015-12-29 19:18:00半年就在說同居。。半年吵架五次內也不算少吧 我好幾年還不到五次= = 穩定後再想同居吧
作者:
xl0208178 (你好我是林蕭o'_'o)
2015-12-29 23:21:00女方工作沒多久 重找比男方工作這麼久才換還好吧
作者:
july1991 (july1991)
2015-12-30 07:36:00不論哪一方又還沒要結婚,父母也都不知情,也沒交往多久,就犧牲工作離鄉背井的搞同居很瞎
作者:
katana89 (月月ç«æ°´æœ¨é‡‘金)
2015-12-30 09:41:00這兩人根本沒有穩定走下去的根基啊 基本事項都沒做好連父母都沒覺悟告知 以後遷就一方不就動不動就拿來吵?
作者: acx850817 (毫無反應,就只是個遊戲廢) 2015-12-30 12:48:00
剛出社會+交往半年、談未來太早了
作者: love05110601 (誼) 2015-12-30 16:05:00
見面不一定要搭高鐵啊是有多欠那幾10分鐘……高鐵跟客運錢就差很多了
作者:
dodoru (jomi)
2015-12-30 21:06:00我是女生,即便再怎麼偏袒女方都覺得,要調也是女生調。女方23歲應該還事業無成,而且又是服務業...男方30歲應該事業稍有成,又有好主管,住南部也比北部省現實來講就是女生換比較合乎適合變動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