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
小弟也有一段關係
小弟就讀中字輩大學
雖不到頂尖,但也算不錯
在裡面小弟表現更是一等一
就在這個時候
我在書店工具書區遇到了讀文組的她
她活潑,講話也十分幽默
雖然學校並不是前面的大學
但我總會與她談論些他有興趣但沒學到的事物
而她也說可以從我身上學到東西很好
於是我們兩人漸漸越走越近
直到我們在一起
不過事情發生在我們在一起第48天
當時我們是從第一個禮拜尾才開始算紀念日
而我們分手的那天是開始計算後的第41天
可是他堅持41+7=50
問我怎麼沒準備半百的禮物
我說41+7=48
他說
「幹這本工具書怎麼這麼爛阿,人家維基百科都能改資料」
從那之後我們再也沒見面了
結論:
男生能教女生什麼都是屁
是女生認定的才是對